...工资的形式发放给给员工,张合同签署以后,是否有法律效应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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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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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20:08
没有法律效应,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无论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怎么约定,只要公司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就是违法行为,约定无效。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因此如果有员工为了避免缴纳社保个人部分的资金而自愿放弃社保,公司是不可以同意的,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单位和个人应缴资金。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与用人单位的意愿而进行免除,否则将会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员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员工和公司都有责任,但法律责任主要是由公司承担。企业必须要确定的一个原则就是全日制员工不交社保万万不行,无论是领导要求还是员工自愿都是不允许的,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要尽的义务,员工自愿签订放弃社保的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20:09
这是违法的,无效合同。但是老板要这么做你也没办法。你要留下来就得签,你要去投诉他,那么你肯定不好过,例如我们厂计件工资,有些货一天只能赚一百不到,有些货一天能赚三四百,老板想整你有的是办法。如果你不做了,你去告他,你也没有一点好处,还要耽误时间,劳动局投诉有60天处理时间的,你能等吗?对于政府来说是找一个投资商容易还是一个工人容易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20:07
这是公司自己写的合同吧?即使有这条,这条也是无效的。劳动合同约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自愿放弃也没用。
换个角度想,如果公司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给员工这条有效的话,那么很多员工都回放弃缴纳社保的,这样企业没有尽自己的社会义务,员工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也不利于社会管理。所以这条不可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