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拿着户口本能办到我的身份证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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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2:36
若你父母的户口本里面有你的信息(和父母同属同一个户口的),就可以带上父母的那个户口本到户籍部门申请补办身份证,若非同一个户口就无法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2:40
不能啊 身份证本人办理 现场采集头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2:37
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可以异地一对一互办身份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不属于试点省市,现在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以后要到2017年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公安部2016年6月8日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北京从7月1日起开展西城区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一对一”试点测试工作。
上海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可在上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从2016年7月1日起,江苏省开始异地受理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5个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广西从7月1日起暂时只受理浙江、广东、湖南等三省在桂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补领工作。
今年7月1日起,湖北省将先与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5省市开通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业务,同步开通其他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二项业务。
广东率先与海南结对,开展身份证异地办理试点工作。
云南昆明和四川成都之间也将开展点对点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但此次异地受理仅限于昆明市和成都市的部分派出所(办证中心)。
从2016年7月1日起,四川将全面启动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等试点省(市)及吉林、山东省籍群众在我省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从2016年7月1日起江西可在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9省市进行身份证异地受理,受理地点在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周期45天。
吉林省省外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先行与天津、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重庆、湖北、湖南、四川、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海南、陕西18个省(直辖市)进行“互办”,然后再陆续与其他省份实施。
在此之前,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2:33
当事人如果是成年人,办理身份证必须本人去办理,父母不能代替办理。
当事人如果是不满16岁未成年人,需要有父母作为监护人代替申请办理和领取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