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账上已经列支实际没有付款的行为是挪用公款还是贪污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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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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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是否违法,不是以是否产生了付款行为进行确定的。实际工作中,先下账后付款的情况很常见,比如对外付款,外部的人还没来的及取钱,会计或出纳着急先入账了也不是不可以。只要账上余额+-相应的未收付款凭证=库存实际金额就没问题。
是否违法要看相应的账目有没有符合单位财务制度及流程的相关附件及审批手续?如果齐全,且盘库后符合上述的等式,那出纳一点问题都没有。而如果出纳没有经过审批等流程,擅自下账并支钱,那可以追究其违法行为。超过3个月没有还上的或金额较大的话可以追究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指的是国家公职人员,贪污也指的是国有资金)。
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把账做平了就是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