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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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1:46
商品的最本质因素,无疑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双重融合,这是商品的核心所在。首先,使用价值,如同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劳动创造的、能满足人们需求的物品,其存在本身就是交换的初衷。恩格斯的精辟见解揭示了这一点:商品的本质是私人产品,但只有当私人产品超越了私有者自身的消费,服务于社会公众时,它才具备了商品的资格,通过交换进入社会的循环。
其次,对商品的定义并非单一,它涵盖了多种视角: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成果,无论是为了满足个人还是社会的需要;商品是交换的媒介,通过交换实现价值的流动;或者,商品是未投入直接使用过程,但承载着人类劳动价值的物品,无论是有形的实物还是无形的服务。狭义的商品特指那些具备交换属性的产品,而广义上,服务同样可以被视作商品,因为它们同样凝结了人类的智慧和劳动。
最后,商品的价值,是商品区别于其他物品的本质特征,是凝结在其中的冷酷却不可或缺的人类劳动。它是商品的灵魂,是衡量商品交换价值的基础。正是这种价值,使得商品在市场上得以流通,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
总结来说,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结合,是商品最核心的要素,它们共同决定了商品在社会交换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希望这段内容能帮助你更深入地理解商品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