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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厚《美学四讲》关于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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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4:23

中国传统美学观念将一切欣赏对象统称为美,然而李泽厚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美的概念被泛化了。他认为,作为具有肯定性价值的审美对象,美必然具有感性形式,能触动人的感官。审美对象的问题在于,美是主观情感与客观事物的交融,达到情感思想上的统一,如椅子只有在被坐的过程中才显现出椅子的美。李泽厚引用格式塔心理学的“同构说”解释,特定形式结构通过引发人们的知觉情感而具备审美素质,但这与动物的本能反应不同,因为它源于人类长期的生活实践和“自然的人化”过程,即物质生产劳动实践。


美的本质,据李泽厚观点,源于“自然的人化”,即实践中的主体性力量和活动,这是现代客观论的体现,意味着人类社会历史实践创造了美。他强调美是真与善的统一,即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社会美展示这一本质,如大桥、高楼等,它们既是形式的善,也是服务于人的真,二者统一于历史的进程中。社会美还与技术工艺、生活节奏紧密相连,反映出“天人合一”的理念,形式美的根源在于人类劳动实践中的抽离,如对称、节奏等。


然而,现代科技的异化问题挑战了自然美的本质,它源于客观的社会生活和实践,而非个体情感。自然美同样体现了“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是人类历史和个体感性交融的结果,强调规律性服从于目的性。因此,解决自然美中的异化问题,关键在于重新审视和平衡人与自然、形式与本质的关系。




扩展资料

在《美学四讲》中,李泽厚从哲学的高度,立足人类学本体论,从“自然的人化”观念出发,从本质、形态等方面明确阐述了美与美感两个概念。而这两个概念又是日常生活中人们容易混为一谈的概念,因此,李泽厚的论述有助于我们在学习美学,在美学范围内了解美是什么,而美感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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