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为什么通知家人去拿逮捕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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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4:43
这是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您说这种情况是公安比较人性化的操作了,现实中很多公安机关根本不会电话通知家属,而只是邮寄通知书,造成很多案件因邮寄寄送的原因家属根据无法收到通知书,家人被关押家属都不知情。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4:45
您好!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有关规定附后。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