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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没有留遗嘱房子归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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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8:16

老人没有留遗嘱房子归其配偶或者子女,老人的父母还在世的,也享有继承权,对于没有遗嘱的遗产,需要按照顺位继承的原则来处理。一般情况下,只要上一个顺位还有继承人,那么下一个顺位的继承人是不得享有遗产的继承权的。

一、老人没有留遗嘱房子归谁?

老人没有留遗嘱房子归其配偶或者子女,具体则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无配偶、子女、父母的,但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世,则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什么是遗产继承:

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公民死亡时,其财产才是遗产。

2、死亡公民生前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3、公民死亡时尚存的财产是遗产。

4、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遗产。

三、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 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3、特殊原则,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适当的遗产。

对于那些死亡之前没有来得及订立遗嘱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顺位继承原则来处置死亡主体的遗产。对于那些老人,若是想要通过公证方式订立遗嘱,但是行动不便,此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让公证人员都其住所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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