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需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发起人需提前通知认股人参会。会议需有超过一半认股人出席,否则无法召开。
法律分析
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所需募集的股份经认股人予以认购,并将股款缴足,就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发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公司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这是由于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因而认股人还不应当称作股东,但实际上这是由已经出资的将要作为股东的人参加的会议。
发起人应当在公司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这是从方便认股人行使权利和使认股人有准备的时间来确定的。
创立大会召开的重要条件是应当有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认股人出席,不具备这个条件不能举行。
拓展延伸
公司创立大会的筹备和组织流程
公司创立大会的筹备和组织流程涉及多个关键步骤。首先,确定大会的目的和议程,明确讨论的议题和活动安排。其次,确定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并发送邀请函。接下来,筹备会议所需的设备、材料和场地,并确保其可用性。同时,安排会议的日程安排和流程,包括开场致辞、主题演讲、小组讨论等环节。在大会临近之前,及时与参与者进行沟通和确认,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指导。最后,在大会当天,确保会场布置完善,设备运行正常,会议进行顺利。通过以上筹备和组织流程,公司创立大会能够有效地召开,为公司的发展和决策提供重要的平台和机会。
结语
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为认股人行使权利和准备时间的重要会议。发起人应提前通知认股人会议日期,确保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认股人出席。公司创立大会的筹备和组织流程包括确定目的、议程、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准备设备和材料,安排日程和流程。通过这些步骤,公司创立大会能够为公司发展和决策提供重要平台和机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条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