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了牌的电动车可以卖给他人的,只要前往牌照办理机构,进行一下过户手续就行了。 办理地点为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 第一、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第二,提供材料,包括现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非机动车来历凭证(发票、收据等,法院判决归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等文件,继承自他人的遗产,或者他人赠与的遗产,需要相关证据。 第三,交验车辆,并由非机动车登记站,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新行驶证。 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身发票、卖方的身份证、卖方去车管所照相、车辆年审即无违章、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公章2份、申请书加公章、白纸加公章。 (1)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税证,养路费凭证、保险单、车船使用税证、身份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