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油罐加油机需向区商务局备案登记,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评价报告、油品供应证明、车辆清单、行驶证复印件、用油数量意见书、营业执照和运油路线。
法律分析
必须区商务局提供备案登记手续;新设立油罐加油机的需事前向区商务局提出备案申请,通过审核备案登记后方可设立。备案登记须提供的材料:
1、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2、安全评价报告。
3、油品供应证明(即购油的发票或货运单)。
4、客运或货运的专业运输车队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用车的,须有清单并附行驶证复印件。
5、需自用柴油的厂矿,工地购油,须有当地经贸部门现场核实的用油数量意见书。
6、厂矿、工地用油的单位还须有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详细运油路线。
拓展延伸
私人油罐的法律规定和审批程序
私人油罐的法律规定和审批程序因地区和国家而异。一般来说,私人油罐的安装和使用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首先,您可能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证或执照,以确保您的油罐符合安全标准。其次,您可能需要遵守关于油罐容量、存储条件、防漏设备和防火措施等方面的规定。此外,您可能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油罐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请注意,这只是一般性的指导,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审批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安装私人油罐之前,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您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
结语
在设立新的油罐加油机之前,必须向区商务局申请备案登记并通过审核。备案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评价报告、油品供应证明、运输车队清单及行驶证复印件等。对于需要自用柴油的厂矿和工地,还需要提供当地经贸部门核实的用油数量意见书和详细运油路线。私人油罐的法律规定和审批程序因地区而异,安装和使用私人油罐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获得许可证或执照、遵守容量和存储条件规定、安装防漏设备和采取防火措施等。在安装私人油罐之前,请咨询当地法律专家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