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书
甲方:福建远东电机集团公司
乙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乙方针对甲方的人力资源规划的需求,双方共同制定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师资、技术、设备等办学条件方面进行合作,利用协议双方的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乙方就业的一种产学结合、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本着“面向市场、适应需要”、“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双方合作开展 “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根据企业的发展、经营状况提出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制订出企业未来3—5年的专业需求计划。
2、负责提出所需专业的用人标准和要求(含专业选修课程、职业技能课程的设置、外语水平以及岗位所要求的特殊技能要求)。
3、参与乙方制订相关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职业技能课程的设置以及教材的编写;提供专业选修课、职业技能课的师资(课酬由乙方按照学院规定支付)。
4、负责对“订单式”人才培养学生的实习岗位的落实;参与学生实习、实训课程的教学指导工作;负责“订单式”人才培养学生面试、笔试工作。
5、负责学生在企业实习(训)期间的考核工作。
6、学生毕业后,根据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负责推荐学生就业;为乙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和学生就业提供便利。
7、学生实习期间,由甲方安排学生在公司主要对应岗位进行轮训,确保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学生顶岗实训期间甲方按10元/天作为生活补助,甲方负责办理学生在甲方工作和实训期间的各种保险,其余时间由学生本人负责。
8、实习期间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直接进入试用期,学生实习期加试用期的时间至多不超过半年,试用期合格的学生,甲方应如期予以转正。
9、为搞好订单班级的实训演练,乙方根据教学计划需要,甲方可把退役的生产设备适合教学的捐给乙方用于教学。
10、甲方高层领导保证每学期给学生授课一次,时间、内容双方协商后确定。
11、为乙方教师到甲方单位研修提供方便。
二、乙方责任
1、结合甲方的具体情况和市场的需求,负责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专业,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和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职人才培养规定结合甲方所提出的用人标准及要求,调整订单专业的教学计划,按甲方需要设置专业方向,科学地制定课程教材及教学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以适应“订单式”人才培养的需要。
3、负责组织好该专业学生到甲方实习(训)场所进行实训以及毕业环节指导工作;参与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管理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4、协助甲方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等一系列工作。
5、跟踪甲方使用毕业生的情况,反馈、调整、及时修正专业培养计划。
6、为了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与工作秩序,同时也为了方便学生,在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由乙方派教师到甲方公司集中办理学生的毕业答辩、离校手续。
7、响应公司提议的校企合作交流活动。
三、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每年毕业生就业稳定后,以实际到“订单式”人才培养企业就业的人数(生产制造业单位除外)按照200元/人的标准支付乙方作为乙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的综合管理费用,乙方收款后须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乙方应协助办理毕业生到用人企业就业的相关手续。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乙方建立“远东电机集团公司订单式人才培养基地”,乙方可利用基地培养电机制造专业各种技能型应用人才。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伍年(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附学生名单(需学生本人签字)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20xx年X月XX日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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