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教育局纪检干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纪工委书记职责:
(一)负责纪工委全面工作,传达、批阅文件,参加党工委会和其他有关会议,贯彻落实党工委和上级纪检机关的决议;
(二)协助局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局党工委和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工作;
(三)对局党工委委员个性是书记、副书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状况进行监督;
(四)主持召开纪工委和纪检办公会议,部署工作,督促、检查纪工委委员和基层纪检委员的工作,完成局党工委或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努力学习党建理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分析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向局党工委和上级纪检机关提出改善工作的推荐;
(六)着力抓好对局管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和检查监督,发现违纪现象,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推荐给予党纪和组织处理;
(七)参与局里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局管干部考评、任免、调整、奖惩等问题的决定;
(八)做好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新形势,不断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九)完成局党工委和区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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