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各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职工考勤登记,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等,考勤记录每月3日上报系部。
三、职工请假按“教研室——系主任——院长”的审批程序逐级履行手续。
1、半天以内由教研室主任审批;
2、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系主任审批。
3、三天以上由系主任签字院级领导审批。
4、病假三天以上者(含3天),须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5、假满上班后到办公室销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非寒暑假期间,探亲假和婚假3天,丧假3—7天。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对待。
五、病事假和违纪处理办法:
1、病假一天扣发工资10元。全年累计病假二个月者,不享受年终奖和福利,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秀、良好等次。
2、事假一天扣发工资20元。全年累计事假三个月者,不享受年终奖和福利,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秀良好等次。
3、有旷会和旷工记载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得评良好、优秀等次。
4、旷课一节、旷会一次(包括学院大会,系部教职工会议),或无故缺席一次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劳动一次,均扣发工资30元。
5、旷工一天者,扣发日工资,不享受年终奖和福利。旷工累计三天者,扣发日工资,不享受年终奖和福利,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6、值班期间不到或脱岗一小时以上者;不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岗位者;超假但未准予续假者;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按时上岗者,均应计为旷工,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牵涉到的方面,一律依据《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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