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省________县东城巷23-12号的住宅壹套出售(出让)给乙方,住宅建筑面积为103.18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住宅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贰万伍仟元整,第二期支付伍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预付甲方房款贰万伍仟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伍万元整。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
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五条
上述住宅交易金额(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七条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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