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岗位等级调整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公司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目的,满足公司员工个人职业生涯发展需要,激发公司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根据公司岗位及岗位序列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各事业部。公司所属子公司所有员工的岗位等级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司员工岗位等级调整坚持以下原则: (一)品德和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三)纵向晋升与横向交流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员工岗位序列
第四条 公司岗位纵向序列(岗位晋升)按照不同系列进行划分,包括以下类别:
(一) 管理序列
助理(岗位序列-)专员(岗位序列-) 主管(岗位序列)主任师(岗位序列5) 部门副经理(岗位序列4) 部门经理(岗位序列3) 副总经理(岗位序列2) 总经理 (岗位序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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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计序列
见习设计师(岗位序列) 助理设计师 (岗位序列)设计师(岗位序列) 高级设计师(岗位序列)主任设计师(岗位序列5)、首席设计专家 (岗位序列4)
(三) 项目管理序列
项目助理(岗位序列)项目专工(岗位序列)施工经理、 项目经理(岗位序列) 高级项目经理(岗位序列5)、公司项目经理(岗位序列4)
(四)技术(研发)序列
助理技术(研发)工程师(岗位序列)技术(研发)工程师(岗位序列) 高级技术(研发)工程师() 主任技术(研发)工程师 (岗位序列5)、首席技术(研发)工程师(岗位序列4)
(五)其它序列各部门可根据公司岗位序列(范围—)分布自行制定。
岗位序列5及以上岗位由公司负责聘任。
第五条 员工初次确定公司岗位序列等级的,应至少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高级岗位(岗位序列)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原则上具有相应的高级技术资格或从业资格证书; 3、相关工作经历6年以上; 4、岗位说明书所列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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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级岗位(岗位序列)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原则上具有相应的中级技术资格或从业资格证书; 3、相关工作经历4年以上; 4、岗位说明书所列的其它条件; (三)初级岗位(岗位序列)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原则上具有相应的初级技术资格或从业资格证书; 3、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 4、岗位说明书所列的其它条件; (四)见习岗位(岗位序列)
本级别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的见习期,具体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员工岗位晋升
第六条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同时充实内部人才储备,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在绩效考核后定期组织一次员工岗位调整工作。
第七条 公司岗位出现空缺时,若已有具备晋升条件的适当人选,公司人力资源部可随时依据本办法组织岗位晋升。
第八条 公司每年定期组织的员工岗位级别调整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可一次性晋升1级:
(一)自身基本条件符合所晋升岗位的《岗位说明书》所列明的任职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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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备拟任岗位所需要的能力:经考核,符合拟任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要求,考核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三)部门确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 公司每年定期组织的员工岗位级别调整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可一次性晋升2级:
(一)自身基本条件符合所晋升岗位的《岗位说明书》所列明的任职资格条件。
(二)具备拟任岗位所需要的能力:经考核,符合拟任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要求,考核成绩达到优秀或相应水平。
(三)在部门内担任低一级职务满一年,或者在公司内不同部门担任低一级职务满两年。
(四)部门确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 公司定期进行岗位级别调整,调整名额与部门考核结果相关,具体见下表。
事业部 晋升2级 综合考核前2名 综合考核其它名次 综合考核后2名 ― 4
晋升1级 40% 原岗级 50% ― 下调1级 ――10% ――― ――50% 50% ― ――20% 70% 10% 注:表中比例为部门岗位调整人数与总人数百分比,实际名额按取整规则执行。
职能部门 晋升2级 晋升1级 40% 原岗级 50% 下调1级 ――― 年度考核90分及以上 年度考核80-89分 ― 年度考核79分及以下 ― 10% ――50% 50% ――― ――20% 70% 10% 注:表中比例为部门岗位调整人数与总人数百分比,实际名额按取整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 员工岗位级别调整程序如下:
(一)人力资源部发布岗位调整通知,并根据上年绩效考核结果公布晋升名额。
(二)部门根据公司颁布的调整名额,结合部门内部绩效考核结果,形成部门当年度岗位调整表交人力资源部。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要求,对初审后的所有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用人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其按照拟任职岗位要求进行考核。
(四)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结果,经公司批准后发布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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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对于特殊人才及表现突出的员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公司批准,可不受拟任职岗位的任职资格、考核分数的限制,破格晋升。
第四章 员工岗位调动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横向调动,在调入部门与调出部门事先沟通的基础上,由调入部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横向调动,岗位级别不做调整,相应的岗位薪点工资原则上应维持原水平。
第十五条 对于劳动派遣每年绩效考核最优秀的员工,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考虑调整到公司的合适岗位任职。
第五章 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所属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岗位调整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主管为员工职业发展辅导人,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指导,人力资源部协助。
第十七条 新员工进入公司三个月内,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与新员工进行详细面谈,帮助新员工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如职业兴趣、资质、技能、个人背景分析考虑个人发展方向,明确职业发展意向。 根据各岗位不同的任职和素质要求,对员工发展中需要培养和提高的各种素质提供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第十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在每年底考核结果确定后,应与本部门员工就个人工作表现与未来发展进行谈话,确定下一步目标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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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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