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优先权法律涵义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权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一、要怎样确保能收回工程款
承包人可以在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确保义务的履行,当然最好是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是法律给承包人特殊的权利。当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协商无果时,承包人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将该工程查封,折价拍卖来清偿未支付的工程款。并且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抵押权和一般债权,在行使上有优先性和便利性。
二、用人单位工程款属于优先受偿权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未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价款,经过承包人催告后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这个建设工程拍卖,所得的建设工程价款,承包人可以优先受偿以获得与发包人约定的价款。这项权利主要是为了保护承包人的权利,防止发包人不能清偿给承包人造成巨大损害。
三、预告抵押和查封谁优先
抵押和查封相比,抵押具有优先权。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查封和扣押,但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说明抵押优先于查封和扣押。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和变卖,但最终所得价款,抵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进行转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切实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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