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违反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违反租赁合同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反租赁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违反租赁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以下这些:
1、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3、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4、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5、定金责任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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