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国的死刑方式主要有两种,为枪决、注射。目前我国对注射的运用比枪决更加广泛,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方式,注射的药剂一般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氯化钾溶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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