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财产的分配是,属于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就是归个人所有,而婚后的合法收入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若是婚前没有特殊的约定,那么原则上就是平分这些共同财产。
其次,有关孩子的抚养权是这样的:
(1)、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抚养权的归属,是可以互相协商的,如果是协商不成的,才要法院来判决。
(2)、如果是不超过2周岁的子女,那么通常是跟母方生活的,而如果母方是有这些情况之一的,就随父生活:
(a)、母方患有久治不好的严重疾病的,并且是子女不宜和她一起生活的。
(b)、母方有抚养的条件的却不尽应尽的抚养义务的,并且父方要求跟他一起生活的;
(c)、由于别的原因,子女不能和母方一起生活的。
如果是父母协议的2周岁下的随父生活的,对健康成长不影响的,也可以准许。
而对大于2周岁但是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母方都要求和他生活的,只要其中一方有这些情况之一的就优先考虑:
(1)、绝育手术做过了,或者丧失了生育能力的。
(2)、子女长时间跟他生活,突然改变环境不利的其成长的。
(3)、其中一方没有别的子女,但另一方有的。
(4)、和他生活对子女是有利的,并且另一方有严重疾病的,或者不利子女身心健康的发展的。
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是差不多的,都要求子女和他生活的,而子女是单独和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很久,且有能力并且要求帮助子女照顾的,也可作为优先条件考虑。
双方对超过10周岁未成年的发生争执的,要参考子女的意见。
如果是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可准许双方轮流抚养子女。
在双方离婚后,其中的一方付出过的有关子女的抚养费等,另一方也要付出必要的部分,双方自行商量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谈不成的,再找法院判决。而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也有探望权利的,而另一方还有协助义务,探望权利方式和时间自行商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自行协议处理,或者人民法院根去判决。双方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的财产各一方的,一方抚育子女等付出较多的,有权要求另一方补偿,夫妻共同负的债务共同还,共同财产不够的,由双方自行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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