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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职能包括

时间:2022-04-26 来源:世旅网

商业银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有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金融服务、信用创造和调节经济等职能,并通过这些职能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对全社会的货币供给有重要影响,并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基础。
1.信用中介是指商业银行充当将经济活动中的赤字单位盈余单位联系起来的中介人的角色。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功能,它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多层次的调节作用:将闲散货币转化为资本;使闲置资本得到充分利用;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
2.信用创造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吸收活期存款、发放贷款,从而增加银行的资金来源、扩大社会货币供应量。商业银行发挥信用创造功能的作用主要在于通过创造存款货币等等流通工具和支付手段,既可以节省现金使用,减少社会流通费用,又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所需要。
3.金融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在国民经济中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等的特殊地位和优势,利用其在发挥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功能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大量信息借助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融资代理、信托租赁、代收代付等各种金融服务。通过金融服务功能,商业银行既提高了信息与信息技术的利用价值,加强了银行与社会联系,扩大了银行的市场份额;同时也获得了不少费用收入,提高了银行的盈利水平。  
4.支付中介是指商业银行借助支票这种信用流通工具,通过客户活期存款帐户的资金转移为客户办理货币结算、货币收付、货币兑换和存款转移等业务活动。 商业银行发挥支付中介功能主要有两个作用:节约了流通费用;降低银行的筹资成本,扩大银行的资金来源。
5.调节经济商业银行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下,通过信贷政策的实施,利率、信贷规模及资金投向的调节,实现调节经济结构、投资消费比、产业结构等目的,为国家经济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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