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 2 考勤管理制度 ........................................................................................................................................................... 4 着装管理规定 ........................................................................................................................................................... 7 保密管理制度 ........................................................................................................................................................... 8 证照、资质使用管理制度 ..................................................................................................................................... 10 印章管理制度 ......................................................................................................................................................... 12 档案管理制度 ......................................................................................................................................................... 14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 19 计算机管理制度 ..................................................................................................................................................... 21 采购管理制度 ......................................................................................................................................................... 23 出差管理规定 ......................................................................................................................................................... 25 合同评审管理规定 ................................................................................................................................................. 28 车辆管理制度 ......................................................................................................................................................... 30 基层考勤管理制度 ................................................................................................................................................. 33 食堂管理规定 ......................................................................................................................................................... 35 保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 ..................................................................................................................................... 36 保安管理干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 40 基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 43
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为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改善机关工作作风,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提升华信中安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不迟到、不早退。
2、严格遵守办公场所纪律,工作时间不聊天、看杂志、大声喧哗、随意串岗、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
3、严格遵守《着装管理规定》,注重个人仪容仪表。 4、公司所有员工都应自觉维护公司工作纪律的严肃性。 二、工作作风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工作忠实认真,不弄虚作假。 2、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办理各项业务。
3、公司所有员工都要有坚决的执行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倡优罚劣、相互监督。
4、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互相补位、及时沟通,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
5、改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积极认真的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三、工作秩序
1、所有工作区域要保持干净整洁,办公用品的摆放要整齐有序,做到桌面整洁取用方便。
2、对上级领导下达的工作指令应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的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按标准完成的,应及时向领导说明情况。
3、如遇到检查或接待上级领导,公司所有员工都应认真对待,礼貌待人,得体大方。
4、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热情接待来司的保安人员,认真为保安人员解决问题。 四、公司卫生要求
1、公司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管理由公司保洁员负责,应每天清理,做到无尘土、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无异味。
2、各部门的卫生由各部门自行负责打扫,应做到桌面无杂物、文件摆放整齐、地面干净,室内无异味。原则上每天清洁一次、每周整理一回、每季度彻底打扫一遍。
3、公司地毯逢长假或重要活动前要进行清洗,日常清洁由保洁员维护,应做到每天吸尘,有纸屑随时清扫。
4、公司所有灯具的卫生由技术防范部配合每半年清理一次。
5、公司厨房的卫生由厨师负责,每位员工在进出厨房时要注意公共和个人卫生。
6、公司大门和大院区域的卫生,由公司安全值班员负责。 五、责任
1、公司所有员工都应认真执行公司规定,做好日常工作。如出现违反本规定的情况,视情节罚款50元-100元。
2、对损害公司形象、破坏公司团结、恶意损坏公共财物等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
3、公司所有员工都是日常工作的责任人,部门经理要经常监督检查。对落
实本制度不力的部门,除处理当事人外,公司还将追究部门经理的责任。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机关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一般每天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0小时(节假日休息)。
2、夏令时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班时间18:00,午餐时间为12:00-13:30;冬令时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班时间17:00,午餐时间为12:00-12:30。
3、经董事长批准的工作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 二、考勤管理
1、员工上班实行指纹打卡,员工外出需在《员工外出登记表》上登记并由主管领导审批,每月30日由行政办公室统计上报考勤。
2、员工需提前到岗,做好工作准备,超过上班时间签到的或超过上班时间未进入工作状态(如吃早饭、干私事)的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提前签退的视为早退。
3、未经批准不到岗,迟到超过2小时、早退超过1小时的视为旷工。 三、请、销假
1、凡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签到打卡的,须向主管副总经理请假,并及时在《员工外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2、员工因私、因病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急病除外),按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休假。无故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擅自离开公司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假期结束后上班第一天,必须逐级销假。如员工需续假的,部门主管以下员工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由董事长或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四、假期类型
1、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期。员工请假1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请假1日以上3日以内的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请假3日以上的报董事长审批。《员工请假申请单》报行政办公室备案。部门经理以上员工请假必须由董事长审批。
2、年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有薪年假可冲抵员工其他假期。年假标准: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员工休年假前应安排好工作,并提前15天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按主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的审批程序休假,报行政办公室备案。
3、病假:短期病假指1个月内累计病休3天以内的;长期病假指1年内累计病假天数超过6个月的病假。
病假待遇: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短期病假工资不予以扣除;1个月内病休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超过的部分按事假处理;长期病假参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应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以便领导进行工作安排。员工病愈上班或返回工作岗位后24小时内应向行政办公室提交诊断证明。
病假期间月收入低于北京市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病休期满后,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培训后不能适应新岗位要求或不可能调整岗位,包括本人不愿意接受调整岗位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婚假:凡符合国家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男:22周岁,女:20周岁),均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国家规定的晚婚条件员工(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婚假,其中包括7天晚婚奖励假,再婚员工不享受奖励假期。婚假仅限结婚时使用,不可冲抵其他假期。
员工休婚假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批后报行政办公室备案。
5、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享有3天带薪丧假;家在外地的员工,路程时间另计。
6、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分为产前15天,产后83天,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晚育增加30天,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如难产、多胞胎增加15天。
五、考勤管理和处理
1、对不能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按规定考勤的员工,公司采取劝诫、罚款、降薪、降职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处以50元罚款。1个月累计超过3次予以劝诫,超过5次的予以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外出不登记或登记不真实,按迟到、早退处理。
4、旷工是严重的违纪行为,旷工一次处以员工月工资总额10%的罚款;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超过3次的做开除处理。
5、请、销假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按规定请、销假或擅自离岗、假期
期满不按期返回岗位的按照旷工处理。
着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员工着装及仪容仪表 ,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订制工服
公司订制统一的工服,男员工西服上衣1件、裤子2条;女员工西服上衣1件、裤子1条、裙子1条,制衣成本为800元。员工在转正时向工会申请订制工服,并在《员工转正申请表》签字确认。员工工作满一年者不收取费用,工作未满一年者离职前需缴纳800元制衣成本费用,工服归个人。
二、工作时间着装要求
1、机关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服,西服内着浅色衬衫(自备),夏季着浅色衬衫,重要活动时员工西服内统一着白色衬衫(自备),男员工打领带(自备),佩戴员工胸牌,党员要佩戴党徽,置于西服左上方。
2、员工应保证所穿着工服整洁干净。 3、无工服员工上班须着正装。 三、仪容仪表
1、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显示庄重、大方、自然、稳重的气质风度。 2、注意个人卫生,男士不得蓄胡须,女士淡妆上岗。
3、不得留怪异发型或染怪异颜色。男士发长不得盖耳遮领,不留大鬓角;女士头发需梳理服贴,不可蓬乱。
4、男员工不得佩戴项链、挂饰;女员工不得使用过多及过于复杂的发饰、项链及其它装饰品;
5、在办公区域内,站姿及行走姿态应端正、稳重,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扎堆聊天。
四、处罚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及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组织教育和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行政办公室按照以下条款予以处理:
1、情节轻微的,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立即纠正; 2、情节较重的,处以50元现金罚款。
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权益,公司所有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基层驻勤单位编制及实力,合同明细及公司参与的投标方案及报价等; 8、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四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办公室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六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秘密文件应上锁保管,不得随意放置,非经授权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涉及公司财务的文件应在保险柜中保存。 第七条 重要会议内容的保密
1、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2、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3、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八条 涉及公司机密的任何部门和人员要妥善保管密级文件的资料和其他物品,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开展安全保密教育,督促本部门员工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第九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董事长或相关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 公司所有员工须保守公司秘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拷贝、传递,未经授权不得对外透露公司秘密,凡发现以下情形者,公司将处以200—5000元处罚:
1、将公司密级文件随意放置;
2、公司密级文件不上锁保管或不加密的; 3、私自将公司密级文件带出公司的; 4、未经批准私自拷贝、传递公司密级文件的;
5、未经允许透露公司重要经营活动信息或重要会议内容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罚款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出卖公司秘密,获取经济利益,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证照、资质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资质是公司经营活动的依据,为了控制风险、规范公司经营活动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证照包括:法人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所有权证等。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各种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证照的保管、登记、备案。
2、公司资质包括:行业资质、荣誉证书、奖状、锦旗等。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各种资质的申报、登记、保管、变更、年检、注销、备案,经营场所悬挂有关证照的检查。
3、证照在申报、注册、年检办理完毕后,计划财务部应妥善保管,将扫描文档提供给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所有证照、资质电子文档的保管,负责公司宣传材料的印刷。
4、如需使用证照、资质的原件,必须经董事长审批,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方可携带外出。
5、公司证照、资质的复印件、印刷品、电子文档未经行政办公室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印、外借。
6、公司证照复印件、资质除市场开发、人员招聘、合同签署等常规业务外,必须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7、各事业部如需使用公司证照、资质的复印件、印刷品,应按相关规定向计划财务部缴纳费用后,方可购买。计划财务部要做好登记、备案。
8、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9、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10、公司证照复印件、资质复印件及印刷品一经加盖公司印章即成为公司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相关部门应严格管理,落实审批程序。对于虚报使用用途和使用期限的,管理不严对公司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据情节轻
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除追究其经济赔偿外,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是公司经营活动的法律依据,公司部门及其他专用印章是公司进行专项经营活动的保障。为了使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及人名章由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由公安机关指定部门进行刻制。
2、业务部门印章由使用部门向公司申报,经董事长审批后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刻制。
3、公司其他印章按照公司经营需要,由使用部门提出,经审批后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刻制。
二、印章保管
1、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计划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公司财务章由出纳负责保管。
2、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市场开发部副总经理负责保管。 3、公司部门印章由印章所属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4、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所保管的印章,保证印章的完整性、安全性;印章保管人应按规定对印章进行保养,确保印章的使用。
三、印章使用
1、在一般情况下,公章的使用由主管副总经理向计划财务部经理说明,合
同专用章的使用由市场开发部副总经理审批;审批人应根据所签署文件的重要程度,决定是否向公司领导汇报、审批。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注明使用日期、使用人姓名、使用印章事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签字等主要事项。
2、公司部门印章的使用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注明使用原因、对外部门的单位及事项、使用人及日期等主要内容。
3、公司印章一般不得带出使用,如确须带出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带出,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并对印章的使用和保管负全责。同时登记带出日期(准确时间)、使用人姓名、办理事项、约定归还时间,使用人应按规定时限交还。
4、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送的文件,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加盖公司印章。对公司资质上加盖的公司公章,由市场开发部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对外招工需使用公司资质时,无特殊情况加盖人力资源部专用章。
5、公司印章不得加盖于空白印件上,确需加盖时必须经董事长审批。使用空白印件的责任人对此印件负责任。
6、如公司印章须更换或停止使用时,应将原印章交还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7、公司所有印章均由行政办公室备案,预留印模。 四、印章交接
1、因工作转移、调动或其他事项需临时或永久交接印章的,需办理印章交接手续。
2、印章交接需有监交人签字确认,监交人应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五、责任
1、公司各种印章的保管人或者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印章。如因不履行责任造成印章损坏、丢失或者发生被盗等情况,要及时上报董事长,并进行公开声明。公司根据责任人造成损失的程度予以处理。
2、使用印章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未造成损失的给予罚款50元(部门经理和责任人同时);造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予以处理。
3、带出公司印章未按规定办理带出手续(含事后请示)或未按规定时间交回,每次罚款200元。
4、因未尽审查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还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档案是记录公司发展的重要依据和工具,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档案分类,包括文书档案、声像档案、保安业务档案(其中含客户业务档案、保安员人事档案、技防工作档案)、保安干部档案、会计档案、实物档案等六大类。
第三条 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分类及整理要求: 一、文书档案 (一)归档范围
包括公司日常工作中形成的计划、总结、年报、月报、会议记录、反映各方面工作情况的保安简报、专题报告、大事记、机构沿革、立功受奖信息和各种登
记簿册、统计报表等。
上级公安机关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我公司所发指示、规定办法、条例、细则、重要通知、通报等文件材料属于需要公司直接贯彻执行的,应和公司形成的相应材料一并立卷归档。
(二)分类
1、会议类,主要包括公司周例会及临时性会议形成的纪录、纪要等; 2、综合类,主要包括反映公司各方面工作中形成的计划、方案、总结、调研材料、大事记、对外往来形成的文件、简报、信息等材料;
3、中心工作类,主要包括反映年内公司按照上级部署进行的一个时期或全局性的专项工作和节日保卫等中心工作情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4、政治工作类,主要包括反映加强保安队伍管理、干部任免调配、机构设置更改、工资福利、党团工作以及奖惩情况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等;
5、行政工作类,主要包括反映公司行政、财务管理、基建、后勤方面情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6、保安业务工作类,主要包括涉及保安人防、技防、保安员招录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7、纠察工作类,主要包括反映纠察工作的情况、月报、年报、统计表报、受理投诉查处情况等文件和材料。
二、声像档案 (一)归档范围
公司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以感光或磁性等材料为载体,用摄录等手段形成的声像材料应建立声像档案。
(二)分类:
公司声像档案按照载体不同,分为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硬盘和光盘五种属类,包括上级主要领导人视察指导公司工作和组织实施的重大行动活动及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公司重大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公司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公司办公地址变迁形成的声像材料。
公司临时勤务现场安保服务、保安训练管理等日常性产生的影像资料应分类保管,做好备份。
对新闻媒体及社会其他单位或个人针对公司各项工作形成的声像材料,也应加强收集、归档工作,以保证声像档案的齐全完整。
三、保安业务档案 (一)客户业务档案
包括与客户单位洽谈的合同文本、业务合同审批表、保安值勤方案、续签、变更、终止合同的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客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所在位置方位图、客户单位要害部位平面图、客户单位的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保安员人事档案
包括录用保安人员审批表、保安员履历表、保安员岗前培训登记表、保安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书、保安员政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应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料等。
(三)技防工作档案
包括现场勘察记录、用户需求确认、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合同审批表》、与客户签署的合同及附件、施工方案、设备采购计划、设备验收、施工记录、施工方案变更及审批、调制试运行记录、工程验收单、竣工报告、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客户档案。
四、保安干部人事档案
包括公司基层项目经理、队长、班长竞聘上岗时的各类登记表、任命决定文号、培训考核情况、年度考核情况、个人年度或重要阶段工作总结、本人撰写的重要文稿、奖惩情况等。
五、会计档案
包括会计凭证(含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含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备查账、及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会计报表(含月份、季度、年终决算报表资料和主要财务指标快报和财务状况说明书)以及其它重要会计核算资料(指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六、实物档案 (一)归档范围
包括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形成的反映工作成绩和面貌、对外交往和机构职能变化等方面工作的实物材料。
(二)分类
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奖励物品、交流物品、印章名章和牌证样品等四个属类。 第四条 档案的保管、利用、销毁
一、公司的档案工作采取“统一领导,部门保管\"的原则管理。既往档案(一般性文件)的管理,由公司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或按业务分工作为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员,负责日常收集、整理、查阅工作。
二、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应做到“随形成、随整理、随增减、随归档”,以保证日常工作的查考和使用。
三、公司综合档案室应严格落实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盗、防尘等安
全措施,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
公司综合档案室主要承担着收集、保管和协助提供利用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做好各类档案的交接、分类、排列、编目、入柜、增减、保管,并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四、公司综合档案室在日常工作中,为便于查询、使用和统计档案资料,应制作必要的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并逐步创造条件采用计算机管理。
五、各部门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应建立档案材料的保密、借阅和保管等制度,管理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切实履行借阅审批和登记手续。
六、公司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3-10年)和短期(1—3年)3种。在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要逐份登记造册,并写明销毁理由,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销毁。
第五条 各类档案管理责任分工 综合档案室由行政办公室派专人负责。
1、文书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2、客户业务档案由公司市场开发部负责。 3、保安员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4、技防工作档案由技术防范部负责。 5、保安干部人事档案由保安管理部负责。 6、会计档案由计划财务部负责。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推动公司加强预算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分公司、驻外办事处。 第二章 财务预算基本内容
第三条 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 公司财务预算一般以月度编制,分阶段落实。 第三章 预算编制及审批
第五条 财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公司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编制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一般包括保安员费用(工资、伙食补助、房租水电等)、采购费用、维修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人员招聘费、宣传广告费、日常办公等公司管理费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财务预算要有明细和辅助说明。
第六条 各单位编制的财务预算应当遵循科学、全面、合理、适度和不调整的原则,如财务预算偏差较大,计划财务部有权在下月财务预算中调整其预算项目及资金额度。
第七条 财务预算编制在董事长领导下进行,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
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八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分公司、驻外办事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控制、分析等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分公司、驻外办事处财务预算的编制必须于每月27日前完成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于每月28日报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汇总后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核,由董事长批准后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第四章 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预算外费用管理办法
第十条 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十一条 计划财务部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 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资金使用部门必须提出书面请示报告,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每月各部门预算外支出累计在20000元以内的);超出常务副总经理审批额度的预算外支出,严格按照主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的审核批准程序执行,计划财务部根据书面批复予以支付。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财务预算的监督
第十三条 计划财务部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核,对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可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将根据计划财务部的审核结果予以处罚,以维护
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二0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计算机管理,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保证信息安全通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计算机的软、硬件统一由技术防范部采购和管理,使用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爱护设备,经常擦拭保养。
第二条 技术防范部作为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部门,对公司的网络进行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和系统设置,严禁私自更改现行分配的IP地址及网关等。
第三条 计算机管理责任到人,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使用者须对设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负责,并经常保持清洁,经常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磁盘碎片整理等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第四条 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技术防范部授权或同意不得进行私自拆装或更换任何部件、配件和外设。出现丢失、人为损坏或不当操作引起的毁损由使用者负责复原或照价赔偿。
第五条 电脑系统口令和帐号必须由个人保管、使用,并报技术防范部备案。不得让无关人员使用计算机,不得泄露系统口令和账号。
第六条 公司统一安装的软件和系统,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删除,也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七条 公司计算机禁止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禁止浏览非法网站或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禁止通过公司计算机私自传播与公司有关的内容或者非法内容。
第八条 各部门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重要文件要加密,每周五下班前要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每月备份到技术防范部指定的文件夹。
第九条 员工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计算机电源,确保电子设备处于断电状态。
第十条 各部门在使用计算机的过程中如遇到故障,应立即向技术防范部报告,技术防范部应及时予以修复。
第十一条 凡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处以50—200元罚款,如对计算机设备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1)下班未关闭电子设备电源的;
(2)工作期间浏览无关网站、玩游戏、看电影、下载非工作需要的影视及软件资料等;
(3)私自改动、删除公司统一安装的软件; (4)随意更改计算机IP地址的; (5)私自拆装、更换计算机硬件的; (6)不按规定备份文件的;
(7)不按操作规程使用导致计算机损坏的;
(8)让无关人员使用计算机的;
(9)浏览非法网站,不按安全防护要求导致系统瘫痪的。
采购管理制度
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产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保安装备、服装及配件、辅料、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1、保安管理部负责保安服务供方,基层伙食外包,基层文体用品、电器设备、厨房用品、床具等物资或服务的采购。
2、人力资源部负责办公用品、培训教材、学习书籍等物资采购。 3、行政办公室负责礼品、慰问品、劳保用品、广告宣传等物资或服务的采购。
4、技术防范部负责保安装备、服装及配件、办公设备及软件系统、技防设备及系统、设备设施的维修、技术服务等物资或服务的采购。
二、采购流程
(一)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1、负责采购的部门要根据工作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于每月27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表》,并列入财务预算中,报分管副总经理初审,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审批,经审批后的计划在实施采购时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核。
2、未列入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需提出书面报告,逐级审批后方
可实施。
3、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二)采购比价
1、单品设备超过1000元,单宗超过5000元的采购,采购部门应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由计划财务部或行政办公室对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2、对常用的大宗原、辅材料如保安装备、服装及配件实行招标比价采购,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
(三)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1、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保安服务合作必须先与供方签订合同,并报行政办公室审核,计划财务部监督执行。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
2、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由采购经办人与库房管理员现场同时验收,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大宗采购必须开具验收报告。
3、劳务、服务、技术、系统等采购验收,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验收。 (四)结算
1、采购物资必须开具发票,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采购部门填写《支出凭单》或《支票领用单》,连同有关凭证报计划财务部审核,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计划财务部方可付款。
2、计划财务部进行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采购合同》、《采购计划
单》或《请示报告》、《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规定的结算凭证,计划财务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三、责任
1、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2、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且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经查实后公司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开除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3、采购部门必须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对采购物品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出差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出差费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出差类型(短期计划性出差、长期计划性出差和临时性出差) 1、短期计划性出差: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做好计划,申报出差原因、目的、期限、大致费用,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长期计划性出差:公司因业务需要须员工长期出差,由主管副总经理拟定出差人员,申报工作性质、业务目的、运作模式,做好成本预测和核算,报常
务副总经理审核,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3、临时性出差:因紧急事务需要员工临时出差,由部门提出申请,申报出差原因、目的、期限、大致费用,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二条、差旅费标准 (一)交通工具
1、员工出行应以火车、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火车可乘坐特快、动车,行程超过8小时以上的可乘坐硬卧,乘坐动车一般为二等座。
2、因紧急情况或无法订购到以上标准车票时,需报常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可改乘其它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轮船、火车软卧需报董事长审批。
3、路途在500公里之内,因工作需要驾驶公司车辆出差时,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指定驾驶员、安全员,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做好车辆安全驾驶教育,报董事长审批。
4、市内交通一般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情况紧急或携带的物品较多时可乘坐出租车。
5、长期计划性出差须公司配备车辆的,由董事长审批;主管副总经理应督促负责人做好车辆管理和成本控制。
(二)住宿
1、员工出差如当日可往返的,一般不在目的地住宿,遇有特殊情况时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2、员工出差需在目的地住宿的,一般选择当地经济型酒店,如需约见重要客户、洽谈重要业务,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入住;入住四星级以上酒店的需报董事长审批。
3、长期计划性出差员工住宿一般以租住当地民居为主。
4、员工入住宾馆后,应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入住宾馆的名称、房间号、宾馆总机及房间电话。
(三)餐费
1、员工出差餐费补助:省会级以上城市每天补助50元,其他城市每天补助40元。
2、员工出差需宴请客户的,应向主管副总经理上报宴请的人数、级别、目的、大致费用,经审批后可实报实销;宴请费用超过500元以上的报公司领导审批。
3、长期计划性出差员工的餐费补助,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主管副总经理拟定标准,报董事长审批。
(四)通讯补助
1、长期计划性出差员工的通讯补助,由主管副总经理制定标准,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2、其他出差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补贴。 出差天数计算标准
1、出发:中午12时以前上车的以1天计算,下午18时后上车的以0.5天计算。
2、到京:下午14时以前到京的以0.5天计算;下午18时后到达的以1天计算。
3、当天往返,按1天计。 第三条、报销规定
1、员工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经部门审核后报计划财务部核销借款,无特殊情况超过10个工作日未履行报销手续的,所借差旅费从工资中扣除。
2、员工出差应保留好各种有效票据,并进行分类,计划财务部根据《出差管理规定》予以审核、报销;票据丢失或无票据的费用,需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3、违反差旅报销规定的票据,计划财务部不予核销。
4、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期外,员工不得无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出差期间员工不享受加班补贴。
5、员工如在差旅费报销中弄虚作假,计划财务部核实后将对其本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处以虚假金额两倍的罚款;如出现两次以上者,公司将对其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评审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业务合同(协议)、采购合同等合同文件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业务合同、采购合同及合作协议。 三、合同签订、评审步骤
1、资信调查:对选定的签约合作方的企业资格、注册资本、经营状况、信誉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有合同的履行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作方要提供各种证照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谈判和起草:
保安服务合同(长期合同及临时勤务)由市场开发部人员负责; 人力资源合作协议由人力资源部人员负责;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经营部人员负责; 采购合同由各业务部门负责;
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做到内容完整、条款清晰、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谨,最大限度的避免法律风险。
3、如由对方起草的合同文本,经办人应严格按上述要求进行审查和修改。 4、各类合同及协议的评审由合同经办部门在《合同评审表》上写明该合同的基本信息及存在的法律风险,由各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行政办公室并法务部审核把关。
在合同评审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合同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是否清楚合理;
3)合同违约条款的界定是否清晰,责任是否明确;
如遇重大招投标项目及法律风险较大的合同评审,则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专题评审会议,共同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
5、经公司律师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按照《合同审批表》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
合同文件经审批后,由被授权委托人与合作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正式合同文本。
6、合同签订完毕后,由该项目经办人核对无误后,将合同正本交计划财务部保存,《合同评审表》《合同审批表》以及合作方的各类证照、资质复印件及
其他证明文件一并交档案室保存。合同复印件本部门留存一份。
7、如发现已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有严重损害我司利益或对方有明显欺诈行为等情况,要立即上报法务部,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及时变更或终止。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提升安全守纪观念,杜绝安全管理漏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和司机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三条 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协调、归口管理,副总专车由本人负全责,配备部门车辆由部门经理负全责,长期驻外省使用车辆由驻外省负责人负全责。
第四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检验、证照年检、车辆保险等手续均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办理及管理。
第五条 车辆均应设置“车辆记录表”,及时记载使用时间、地点、行驶里程、用途、驾驶员、使用人、批准人、加油及维护时间记录等。
第六条 车辆需要调整配备时,行政办公室应根据经理办公会精神及时组织交接,交接双方填写交接单,相关手续留存行政办公室管理。
第七条 公司车辆统一、有序停放至指定停车场,无特殊情况单位院内不得长时间停放;需停放时,不得占用1-3号专用车位及大院通道。
第八条 部门车辆夜间必须停放至公司指定停车场,如需夜间检查或外出办
事,需报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夜间用车。
第九条 车辆长期驻外使用时,应做好各项登统计,并定期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工作。
第十条 未经公司董事长批准,不得将车辆外借,私自外借车辆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十一条 本部门内部使用车辆时,由部门经理批准,并认真填写车辆登记表;驻勤项目需配备使用车辆时需经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主管部门经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第十二条 跨部门使用车辆时,申请使用部门应该提前沟通协调车辆,在不影响车辆管理部门使用情况下,及时填写车辆使用审批单,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政办公室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法规学习、车辆简易故障排除等培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观念。
第十四条 驾驶员出车前应对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车辆技术状态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第十五条 不得公车私用,违者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若发生事故导致违章、损毁、失窃等,扣除理赔额后的不足部分由本人负担。
第十六条 车辆外出时应停放至正规停车场,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七条 行政办公室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
安全。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八条 车辆维修应先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注明维修内容、原因等,经车务主管初步鉴定后,报常务副总核准后方可送修,重大事故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第十九条 车辆维修原则上到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易损件和无关车辆性能的配件或者特殊情况经车务主管核实,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到其他维修厂修理,否则维护费一律不准报销。
第二十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车务主管联系判断,经常务副总经理批示后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因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车辆因公超出当月用油计划需补充加油的,由部门经理申报,主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做开除处理。 1、无照驾驶; 2、酒后驾驶;
3、未经批准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第二十五条 违反交通规则,由驾驶员承担处罚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扣除保险金额后剩余支付金额由驾驶员个人承担,造成第二年度保险费用增加部分也应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车辆管理制度》废止。
基层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是记录工作的有效手段;
2、 保安员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保安管理部经理、各驻勤项目第一负责人负责。
第二条 考勤报送时间
1、各驻勤项目第一负责人每天要在《保安员考勤表》上登记考勤,并于当日下午16:00之前,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等方式将本单位考勤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进行考勤核查;
2、每月月末最后一天至次月3日,各驻勤项目将《保安员考勤表》、《保安员考勤汇总表》、《公司基层驻勤单位考勤汇总表》、《加班登记表》、《请假单》、《违纪处罚单》上交保安管理部进行审核,每月5日完成考勤审核并填报《公司基层驻勤单位考勤汇总表》,每月6日之前转至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编制工资报表,每月16日前递交计划财务部审核。特殊情况按照项目需求执行。
第三条 考勤记载符号
公司考勤记录符号共分为6种,分别是:出勤:√、事假:◇ 、病假:○、年假:☆、旷工:×、其它休假:﹟(包含:工伤假、生育假、婚丧假、倒休)。
基层干部与保安员请假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第四条 《工资表》的审核及发放
1、工资表由计划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负责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品质控制部应在工资发放之前应对所有驻勤单位进行人员核查。
2、每月18日之前保安管理部应向计划财务部提交现金发放计划,计划财务部根据现金发放计划做好发放准备。
3、如无特殊情况,计划财务部应在每月20日之前将保安员打卡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如发放现金需两人以上同行,且一人为计划财务部人员。
第五条 关于合作方保安服务费审核的特别规定
对于独立承包项目的服务费收缴情况,计划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审核,如出现客户单位扣款、罚款等情况,应及时通报公司领导做相应处理。
第六条 考勤要求
1、严禁虚报考勤、冒领工资,一经核实,立即开除。
2、上报考勤要及时、准确,不得错报、漏报、谎报,如保安员请假或违纪受到处罚的,应有相应的请假单、违纪单,且经保安员本人签字确认。
3、如需加班,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登记,因甲方临时工作安排所产生的无偿加班,应由甲方领导签字确认;如甲方安排的有偿加班,项目负责人须及时报告保安管理部,保安管理部负责与甲方协商收取加班费用。
4、《保安员考勤表》必须由项目第一负责人填报,经保安员本人确认并签字后上报公司,严禁代签,如发生问题,追究填报人责任。
5、保安管理部应认真审核考勤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转至人力资源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扣押考勤。
6、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编制工资报表。
7、负责考勤统计、报送、审核及编制工资表、发放工资的相关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如有违反,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食堂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食堂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食堂的全面管理。食堂是炊事人员工作及餐食制作的场所,食堂内的一切工作由厨师负责。
第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听取机关员工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增加主副食花样,菜品一星期不重样,每周五下班前应将下周食谱计划报行政办公室备案,并张贴在厨房门前。
第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四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要洗手,工作时着工作服、戴工作帽;要经常保持厨房清洁整齐,炊事用具应有序放置。
第五条 如有员工使用食堂公筷、公勺、公碗,用后必须洗净消毒。 第六条 食品的采购,除蔬菜可在农贸市场采购外,其余米、面、油、盐、酱、醋及熟食品等均到信得过的副食商店或大型超市购买。
第七条 食品的存放要符合卫生要求,蔬菜要冲洗干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分别加工,杜绝使用腐烂变质食品,防止病从口入,严防食物中毒。行政办公室要经常到食堂检查卫生情况。
第八条 厨房采购要严格实行经费预算制度,行政办公室要加强对费用的审核及控制管理。
第九条 食堂要严格遵守开饭时间,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午餐时间定为中午12点整。
第十条
就餐人员要爱护厨房卫生和厨房用品,注意节约,不得浪费,就餐时要自觉排队,文明礼让,共同维护食堂就餐秩序。
保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保安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保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内务管理、日常执勤、后勤保障和监督制约,努力实现队伍建设正规化、执勤规范化、保障标准化,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合各直属保安班队、项目经营部、分公司,各单位可结合地区、现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章 教育训练正规化
第三条 根据公司下发的《月教育计划》开展集中教育,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次,重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文明执勤教育、一事一议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随机教育,做到集体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
第四条 建立保安员思想摸排制度,班队骨干要经常了解并真实掌握队员的思想状态,每月召开一次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条 重视保安员心理疏导,班队骨干定期与保安员进行谈心,开展保
安员心理健康辅导,及时解决保安员心理健康问题。
第六条 制定保安队训练和培训计划,经常组织开展集中训练培训,每周集中训练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主要开展军事训练和业务技能培训,并结合岗位执勤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疑难,适时开展执勤技巧培训。
第七条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火灾、防汛、治安、交通、群访等应急预案并不断完善,经常组织保安队员开展培训和演练,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第三章 内务管理正规化
第八条 严格执行公司的内务管理规定,落实班队例会、日常管理、值班备勤、请示报告、登记统计等规章制度。
第九条 班队通常每周召开一次班(队)务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保安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和公司有关指示精神,总结阶段工作,分析业务开展和队伍管理中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和工作任务。
第十条 严格落实公司请示报告制度,班队第一负责人应当每天向保安管理部值班经理报告一天的日常工作。日常事务应做到逐级请示、逐级汇报,发生事故、严重违纪和遇到特殊情况时可越级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 保安班队应建立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所属队伍每天的教育培训、执勤训练、请假销假、人员变动、公差勤务、查铺查哨、内务卫生检查、上级通知等重要事项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 保安员宿舍、备勤室、娱乐室等场所须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室内悬挂(张贴)公司文化展板、工作职责和有关规章制度;保安队部文件、资料分类存放,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各类装饰品。
第十三条 班队干部必须做到洁身自好、率先垂范,不得公器私用、以权谋
私;不得拉帮结伙、任人为亲;不得打骂体罚、粗暴管理;不得吃拿卡要、侵占保安员利益。
第十四条 保安队伍不得出现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参加迷信活动、参加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购买私葳管制刀具以及色情、暴力、迷信的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行为。
第四章 日常执勤正规化
第十五条 保安班队要严格落实干部执勤带班制度,保安队员上岗执勤前,带班干部应当清点人员、检查着装和仪容,交待执勤注意事项,统一带队进行交接班,在班期间要加强岗位检查巡视。
第十六条 根据驻勤单位和执勤岗位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机动巡逻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值班备勤班次和作息时间安排,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看护对象、治安状况复杂和事故多发区域应当加强巡逻或定点管控。
第十七条 加强保安员日常执勤工作检查,保安班队长应当建立工作检查记录,班一级组织应当每日进行一次勤务讲评,每周召开一次勤务工作例会,通报执勤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整改办法。
第十八条 经常监督检查保安员仪容风纪,达到仪容严整、语言文明、行为得体,保安制服上不得涂印、佩带有“警察”“特勤”等字样的涉警标志标识,保安员非因公外出一律不得着保安制服。
第十九条 班队应严格执行勤务登记(交接)制度,详细记录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做好待办事项和执勤器材的交接,《勤务登记交接本》使用后应上交保安管理部。
第五章 监督制约正规化
第二十条 公司各级管理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公正严明,自觉接受公司
的管理监督。
第二十一条 加强队伍违法违纪的教育防范,不得发生刑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上访事件,遇有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不得瞒报、谎报和迟报。
第二十二条 严格落实公司“三级检查监督”机制,即:带班班长自查、保安队长(项目经理)普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抽查。驻场负责人每周不少于3次对所属单位查铺查哨,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每月不少于2次对基层单位进行检查和不少于一次夜查。
第二十三条 与客户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班队干部应随时与客户进行工作沟通,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每月至少一次与客户单位领导进行正面沟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听取客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客户单位的批评。
第二十四条 实行员工举报投诉公开机制,在明显位置设立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公布有关法律法规,公开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的照片和联系方式以及公司“400”举报电话,设置法人接待日、企业矛盾化解室。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保安队伍“六条禁令”和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严肃处理违反禁令和制度的人员和事件。
第六章 后勤装备管理正规化
第二十六条 班队要对公司和客户单位配发的装备、器材、被服等物资加强管理,建立台账,健全发放领用手续,认真维护保养,适时检查,正确使用,防止出现丢失、损坏、锈蚀和霉烂变质,保证装备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七条 警用和消防器材应当分类摆放整齐,建立《器材领用登记本》,墙上悬挂《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人保管,出入库手续完备、帐物相符,无丢失、被盗和损坏现象。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有攻击性的警用器械。
第二十八条 保安队伍应努力改善保安员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有条件的应当设置阅览室、活动室、会议室、食堂等,经常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和各类评比竞赛,丰富和提高保安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氛围。
第二十九条 开伙单位应严格落实《伙食管理制度》,合理调剂,保证饭菜质量,加强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积极听取队员意见,认真改善伙食,建立伙食账目,公开伙食费支出,接受队员监督。
保安管理干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干部的安全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客户、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安全管理现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安管理部是公司保安队伍安全管理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各基层直属班队长、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是业务主管经理的重要职责,公司对安全管理(重大违纪违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直属驻勤单位、项目经营部和分公司。 第二章 基层管理骨干责任追究
第四条 有违反下列情形,且未造成影响的,由业务主管经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劝勉谈话,部门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50元-200元
罚款:
1、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议要求不力的; 2、未按要求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和文件要求的;
3、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教育培训、集中学习和集体活动的; 4、未按要求上报基层人员信息、每日工作情况的;
5、对管理范围内存在较大风险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状态熟视无睹,不上报、不制止或未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
6、对公司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纠察员等行使其检查职责时,不接受劝告、不配合执行,出言不逊、态度蛮横的;
7、未按公司和客户单位的整改要求整改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造成严重后果,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处以300元-500元罚款或降职处理;出现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刑事案件或人员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就地免职。
1、已发现安全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2、对公司业务部门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拒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3、保安队伍发生盗窃、群殴、群体性上访等重大违纪时,主要负责人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上报并有效处置,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的。
4、人员管理松散、队伍纪律涣散、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接到公司和客户单位整改指令后逾期不采取整改措施,导致违纪发生或客户有效投诉的。
5、安排未办理入职手续人员上岗、不及时上报人员基础信息,出现安全事故的。
6、被公安机关通报、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六条 因在队伍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控制中受过公司范围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案件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主要负责人,在接受处罚后取消当年参加公司及上级部门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七条 对个人其它违纪行为的处罚,参照公司《员工手册》之有关条款实施,违反法律法规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业务部门副经理以上领导责任追究
第八条 部门经理负责监督、督促部门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全面负责本部门和驻勤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第九条 分管业务的副经理在部门经理领导下,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监督检查基层驻勤单位安全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对分管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对其进行劝勉谈话,个人在经理办公会做出书面检查。
1、未按部门工作要求对基层驻勤单位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指导、客户走访,或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不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点验的;
2、在日常检查指导中,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对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一般违纪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不采取任何措施及时排除的;
3、未按要求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的,未按公司要求部署工作的; 4、对基层单位出现的隐患、事故、违纪、治安案件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知情不报或谎报、瞒报的。
5、不能与客户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处理客户有效投诉时态度顽劣、推缷责任、敷衍了事、效率低下,导致客户二次投诉的。
6、未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解决基层出现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 7、对基层反馈的实际困难漠不关心或解决不力;
8、分管项目出现重大问题不亲自到场组织处理,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的。 第十一条 对分管单位的管理骨干出现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包庇纵容,不报告、不处置,每查处一次进行500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给予降职或撤职处理。
第十二条 基层管理干部“六条禁令”:
班长以上管理干部,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立即开除: 一、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队员;
二、严禁吃、拿、卡、要或向下属变相借钱、私下罚款; 三、严禁侵占、克扣或挪用保安员伙食费;
四、严禁虚报考勤、冒领工资或非法侵占公司和客户单位财物的; 五、严禁赌博、酗酒或酒后上岗;
六、严禁私自批假、留宿外来人员。公司举报电话:4006-456-110
基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公司总体发展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层基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基层管理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建设一支忠于公司、甘于奉献、团结一心、积极向上的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为打造一支懂
管理、善谋略、亲基层、尽职责的管理团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选拔任用基层基层管理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董事长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规章办事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项目组长、班长(副班长)、队长(副队长)、项目经理。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基层管理干部的职责,负责协调保安管理部、品质控制与培训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基层管理干部职级界定
第五条 基层管理干部职级分为:一级项目经理、二级项目经理、三级项目经理、一级队长、二级队长、三级队长、一级副队长、二级副队长、一级班长、二级班长、副班长(组长),共五级十一档。
第六条 基层管理干部职级界定标准 (一)一级项目经理
1、管理人员达到100人以上;
2、高中以上学历,在队长职位工作满1年以上或二级项目经理工作半年以上,在本项目任职2个月以上的;
3、任职期间无重大投诉,无重大责任事故;
所管理的项目人员成份复杂,甲方要求标准较高,管理难度较大,在项目运
营管理过程中贡献突出者,可破格任用。
(二)二级项目经理 1、管理人员达到70人以上;
2、高中以上学历,在队长职位工作满1年以上或三级项目经理工作半年以上,在本项目任职2个月以上的;
3、任职期间无重大投诉,无责任事故;
所管理的项目人员成份复杂,甲方要求标准较高,管理难度较大,在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贡献突出者,可破格任用。
(三)三级项目经理 1、管理人员达到30人以上;
2、初中以上学历,在本项目任队长职务满3年或累计任队长职务满4年以上;
3、任职期间无重大投诉、无责任事故发生;
所管理的项目人员成份复杂,甲方要求标准较高,管理难度较大,在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贡献突出者,可破格任用。
(四)一级队长
1、管理人员达到50人以上;
2、高中以上学历,任班长职务满2年以上或任副队长以上职务满1年以上; 3、任职期间无重大投诉、无责任事故发生;
所管理的项目人员成份复杂,甲方要求标准较高,管理难度较大,在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贡献突出者,可破格任用。
(五)二级队长
1、管理人员达到30人以上;
2、初中以上学历,任班长职务满2年以上或任副队长以上职务满半年以上; 3、任职期间无重大投诉、无责任事故发生;
所管理的项目人员成份复杂,甲方要求标准较高,管理难度较大,在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贡献突出者,可破格任用。
(六)三级队长
1、管理人员达到20人以上;
2、初中以上学历,任班长职务满1年以上; 3、任职期间无重大投诉、无责任事故发生; (七)一级副队长
1、所在项目人员达到50人以上;
2、初中以上学历,任班长职务满1年以上; 3、任职期间无重大投诉、无责任事故发生; (八)二级副队长
1、初中以上学历,任班长职务满半年以上或任副班长1年以上; 2、任职期间无重大投诉、无责任事故发生; (九)一级班长
1、独立运营项目管理7人(含)以上; 2、设队项目甲方要求严格,工作强度较大;
3、担任过副班长(组长)职务的或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以上。 (十)二级班长
1、独立运营项目管理7人以下或设队项目管理10人以上; 2、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以上;
保安员在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的,可享受班长待遇。
(十一)副班长(组长):
在公司工作满1个月,个人工作踏实,表现良好的。 在公司工作满2年以上的可享受副班长待遇。
第七条 基层管理干部应当逐级按标准选拔,如需越级提拔时,拟选一级队长以上的报董事长批准,一级队长以下的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 选拔对象
第八条 基层管理干部的选拔主要有个人自荐、基层项目推荐、客户推荐、保安管理部季度人才培养计划、公司领导提名五种形式。
第九条 在每季度第一周的经理办公会上,由保安管理部提出干部储备考核计划,明确拟晋升职务,进行讨论。
第十条 客户推荐、因岗位需要招聘、个人自荐,一级队长以下的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一级队长以上的由董事长批准。
第十一条 保安管理部应随时根据个人自荐、项目推荐的情况组织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随时补充到人才储备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
第四章 储备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 由人力资源部发布拟选干部考察报告、发放考核通知; 第十三条 由人力资源部会同保安管理部、品质控制与培训部,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甲方反馈、查阅档案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第十四条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五条 通过考核者可随时直接提升任命。
第五章 任命
第十六条 因岗位需要在正式任命前7日,班(组)长由人力资源部、保安管理部主管经理进行谈话;队长(副队长)由常务副总经理谈话;一级队长、项目经理须经董事长谈话。
第十七条 正式任命前5日,公司人力资源部发布任前公示,公示期间设立投诉电话,通过公示者,由董事长签署文件批准正式任命并发放任命状。
第六章 撤、降职
第十八条 撤、降职条件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降薪、降职(级)、撤职、开除的处罚:
1、因职务或岗位变动,不再履行原有职能; 2、综合能力、业绩达不到岗位要求;
3、存在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影响; 4、泄露公司经营状况、技术和商业机密;
5、发表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的言行; 6、触犯国家法律涉及各类案件的;
7、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在管理过程中简单、粗暴,搞小团伙等极端个人行为的;
8、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公司和客户单位财务的; 9、违反六条禁令的。
干部撤、降职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文件并通报全公司。
第七章 奖惩
第十九条 基层管理干部的奖惩由保安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品质控制与培训部共同讨论,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意见,报请董事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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