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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规范酒类流通随附单填写的

时间:2021-09-06 来源:世旅网
关于再次规范酒类流通随附单填写的

补充规定

宏图物流、诚通物流、邮政物流:

为进一步严格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的填写规范,规避因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原因而导致货物被国家相关部门扣留、处罚的风险,特对随附单填写做补充规定如下:

1、除机打内容和盖章内容外,需要手工填写的内容有:

a、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b、发货人; c、承运人; d、车牌号。

2、“生产批次号或生产日期”填写规范:填写对应出库产品的产品批次号,多批次产品出库,除填写对应批次号外,还要填写对应件数;

3、“发货人”填写规范:对应的出货仓库、仓管员姓名;多库出货的应分别填写;

4、“承运人”填写规范:对应承运商名称;

5、“车牌号”填写规范:对应的运输车辆号牌,在中转点转运的,由中转点填写对应转运车辆号牌,要求填写的车牌号必须与运输车辆车牌号一致;

6、填写规范请参照范例(附后)所示填写,请各物流公司将该范例及时传达到所属仓库、外库、中转点;

7、其他填写要求及规定未做更改,请遵照执行。

此规定!

总调室 2012-2-20 附图片:随附单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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