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
摘要:镇(街道、园区)既是大多数信访矛盾的发源地,也是解决信访问题的主阵地。2019年上半年,镇江市所有镇(街道、园区)建立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旨在发挥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作用,建立健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加大信访问题始发前的预防和始发期的解决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群众信访问题。
关键词:基层;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 1基层信访矛盾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性
信访制度的顺利进行影响着国家的转型与变革,国家的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同样离不开信访制度。如果信访制度实施困难,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造成党和人民之间的矛盾,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基层信访工作,在推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给基层社会稳定带来了严峻挑战。基层信访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与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下,必须建立健全基层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等,多措并举,合力施治,促进信访健康有序和法治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2当前基层信访矛盾化解面临的新情况
有些群众“信网不信访”,遇到矛盾纠纷时常选择运用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反映诉求,或者与同类利益诉求人员联系,通过互联网的“助燃”效应,迅速引发社会关注,极易形成大规模串联聚集。当前既有过去长期积累而成的存量矛盾,更多的则是随着形势环境变化出现的新矛盾。信访矛盾涉及领域持续扩大,由公共卫生领域向交通运输、劳动保障、商贸旅游、就业创业、农业农村等多个领域
扩散。如因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教育医疗、投资理财等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这类矛盾涉及政策、法律、经济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单靠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传统式化解方法很难奏效,易形成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3当前矛盾化解存在的突出问题 3.1工作理念有待转变
信访矛盾化解,一定程度上存在侧重于“情”与“理”的运用,忽视“德”与“法”的结合。存在重“调”轻“防”的现象,基层预防矛盾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增加了矛盾化解的成本,影响了工作效果。一些部门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严重。
3.2信访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一是工作人员的主动性不够,二是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三是部分信访工作人员缺乏必须的信访工作经验、协调督办能力和灵活的口才技巧以及高度的政治敏感性。
3.3运行机制有待完善
注重接访工作不注重后续处置,有的虽然信访、司法等部门联合办公,但是,缺乏统一的矛盾纠纷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和督办指导,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3.4服务保障有待加强
有的基层力量配备难以满足当前实际工作需要,不少在编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工作压力很大,队伍建设面临新老交替的问题。此外,由于受经费等因素的影响,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的积极性、参与矛盾化解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待提高。一些省、市、县为了减少各种类型的上访数量,实践中出现了“截访”“1+X”看护模式等有违现代法治社会基本精神的做法。在拦访、截访中必然产生大量的稳控工作经费。
4建立健全基层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的对策 4.1形成高素质信访人才队伍
重视信访专业人才的培养是实现信访法治化的重要环节,人才的支撑是信访制度良好运行和不断发展的保证。只有不断提升信访维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治思维,同时注重激发信访工作人员的干事激情,才能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信访维稳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素质。通过“三会一课”等载体,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锻炼,让工作人员增强为民服务的理念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时刻做好“打硬仗”的准备,为信访维稳工作做出贡献。二是举办业务技能培训。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每年对信访工作人员开展每次不少于一周的两轮(次)集中培训。一方面,通过对政策、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让工作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掌握最新、最全面的政策法规知识,提升其政策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与化解矛盾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采取情景模拟、案例研讨、交流讨论等培训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信访稳控工作的实战能力。此外,通过集中脱产培训,给信访工作人员休养生息和反思反省的时间,总结经验教训,谋划下步工作,让其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下步工作中去。三是完善晋升奖励机制。建立健全物质奖励与政治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对在信访维稳工作中业绩突出的破格提拔晋级使用,并予以物质和精神上的表彰奖励,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活力,驱动他们从内心深处爱岗敬业,实现人尽其才,营造“信访干部最光荣、最可爱、最受尊敬”、人人都想当信访干部的氛围。
4.2健全受理反馈机制
结合正在全力推进的镇(街道)“三整合”改革工作,聚合资源、整合力量,将信访、司法等部门集中办公,担负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分流调度、调处化解、督办考核等职责,对外统称“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分诊”的办法,由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对照群众诉求制定化解方案。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受理群众投诉,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帐,做好现场处理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反馈、归档等工作。
4.3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镇(街道、园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健全协调机制,加强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力量,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五老”劝和团、驻村(社区)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设立个性化的调解工作室、说事议事室、社会团体,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服务载体,为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深化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进网格活动,吸引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源加入行业性、专业性矛盾化解工作,逐步形成行业力量聚合,专业人才汇集,以适应矛盾“多元多样化”快速化解的需求。
4.4健全直接调处机制
按照“预防为主,化解为本”的原则,细化工作流程,以中心为平台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导访入诉等有效对接,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整体合力。对征地拆迁、劳动社保、环境保护等传统类矛盾风险,及时就地调处化解,防范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对“民代幼”“失独”等政策类矛盾风险,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因地制宜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对集资融资、商铺纠纷等投资类矛盾风险,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投资风险提示,按照统一口径进行答复和引导。对责任归属复杂、存在较大稳定风险的,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包保责任,明确化解稳定措施,限时清零,确保不留后患。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目标,立足源头防范矛盾风险,从政策、制度、机制入手,着力构建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格局,实现信息统一汇总、资源统一运用、力量统一调度,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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