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

时间:2020-10-18 来源:世旅网


3.1.1 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示例见表 1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表 2 堤防工

程项目划分表,表 3 引水(渠道)工程项目划分表。

1.坝基开挖与处理

△2.坝基及坝肩防渗 △3.防渗心(斜)墙 *4.坝体填筑

5.坝体排水 6.坝脚排水棱体(或者贴坡排水) 7.上游坝面护坡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一)土质心(斜)墙

土石坝

(1)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2)如为混凝土面板 (或者预制块 )和浆 砌石护坡时,应含排水孔及反滤层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8.下游坝面护坡

9.坝顶 10.护岸及其他

11.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当 工程量很大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含监测仪器埋设、 管理房等。 单独招 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一、拦河坝

工程

12.观测设施

1.坝基开挖与处理 △2.坝基及坝肩防渗 *3.坝体填筑

4.坝体排水 5.坝脚排水棱体(或者贴坡排水) 6.上游坝面护坡

(二)均质土坝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2)如为混凝土面板 (或者预制块 )和浆 砌石护坡时,应含排水孔及反滤层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7.下游坝面护坡

8.坝顶 9.护岸及其他 10.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监测仪器埋设、 管理房等。 单独招 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11.观测设施

1.坝基开挖与处理 △2.趾板及周边缝止水 △3.坝基及坝肩防渗 △4.混凝土面板及接缝止水 5.垫层与过渡层 6.堆石体

7.上游铺盖和盖重 8.下游坝面护坡 9.坝顶

(三)混凝土面板堆

石坝

10.护岸及其他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11.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当 工程量很大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含监测仪器埋设、 管理房等。 单独招 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2.观测设施

1.坝基开挖与处理 △2.坝基及坝肩防渗 △3.沥青混凝土面板(心墙) *4.坝体填筑 5.坝体排水

(四)沥青混凝土面

板(心墙) 堆石坝

6.上游坝面护坡 7.下游坝面护坡 8.坝顶 9.护岸及其他

沥青混凝土心墙土石坝有此分部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10.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当 工程量很大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含监测仪器埋设、 管理房等。 单独招 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一、拦河 坝工程

11.观测设施

1.坝基开挖与处理 △2.坝基及坝肩防渗 △3.土工膜斜(心)墙 *4.坝体填筑 5.坝体排水

(五)合土工膜斜 (心)墙土石坝

6.上游坝面护坡 7.下游坝面护坡 8.坝顶 9.护岸及其他 10.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监测仪器埋设、 管理房等。 单独招 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11.观测设施

1.坝基开挖与处理 △2.坝基及坝肩防渗与排水 3.非溢流坝段

(六)混凝土(碾压 混凝土)重力坝

△4.溢流坝段 *5.引水坝段 6.厂坝联结段 △7.底孔(中孔)坝段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8.坝体接缝灌浆

9.廊道及坝内交通

含灯饰、路面、梯步、排水沟等。如 为无灌浆(排水)廊道.本 分部应为主要分部工程 含路面、灯饰、栏杆等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当 工程量很大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监测仪器埋设、 管理房等。 单独招 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10.坝顶

11.消能防冲工程

12.高边坡处理

13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14.观测设施

1.坝基开挖与处理 △2.坝基及坝肩防渗排水 3.非溢流坝段 △4.溢流坝段

△5.底孔(中孔)坝段 6.坝体接缝灌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梯步、排水沟、灯饰等。如为无灌 浆(排水)廊道,本分部应为主要分部 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路面、栏杆、灯饰等

7.廊道

(七)混凝土(碾压混

凝土)拱坝

8.消能防冲

9.坝顶 △10.推力墩(重力墩、翼坝) 11.周边缝 12.铰座

仅限于有周边缝拱坝 仅限于铰拱坝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监测仪器埋设、 管理房等。 单独招 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一、拦河 坝工程

13.高边坡处理

14.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15.观测设施

1.坝基开挖与处理 △2.坝基及坝肩防渗排水 3.非溢流坝段 △4.溢流坝段 *5.引水坝段 6.厂坝联结段 △7.底孔(中孔)坝段 △8.坝面(心墙)防渗

(八)浆砌石重力坝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灯饰、路面、梯步、排水沟等。如 为无灌浆(排水)廊道,本分部应为主 要分部工程

含路面、栏杆、灯饰等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9.廊道及坝内交通

10.坝顶 11.消能防冲工程 12.高边坡处理

13.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14.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 管理房等。 单独招 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1.坝基开挖与处理

△2.坝基及坝肩防渗排水 3.非溢流坝段

(九)浆砌石坝

△4.溢流坝段

A5.底孔(中孔)坝段 △6.坝面防渗 7.廊道 8.消能防冲 9.坝顶

△10.推力墩(重力墩、翼坝) 11.高边坡处理 12.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13.观测设施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灯饰、路面、梯步、排水沟等

含路面、栏杆、灯饰等

视工程量可射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监测仪器埋设、 管理房等。 单独招 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1.坝基开挖与处理

2.基础底板 3.边墩(岸墙)、中墩

一、拦河 坝工程

4.铺盖或者截渗墙、上游翼墙及护 坡

5.消能防冲 △6.坝袋安装

(十)橡胶坝

△7.控制系统

含管路安装、 水泵安装、 空压机安装 含充水坝安全溢流设备安装、排气阀 安装; 充气坝安全阀安装、水封管(或者 U形管)安装; 自动塌坝装置安装; 坝 袋内压力观测设施安装, 上下游水位 观测设施安装

房建按《建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 (GB 50300 —2001)附录B 划分分项工程

8.安全与观测系统

9.管理房

△1.地基防渗及排水 2.进水渠段

(一)溢洪道工程 (含陡槽溢洪道、 侧堰溢洪道、竖 井溢洪道)

△3.控制段 4.泄槽段 5.消能防冲段 6.尾水段 7.护坡及其他

8.高边坡处理

9.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1.进水口或者竖井(土建) 2.有压洞身段

(二)泄洪隧洞 (防空洞、排砂 洞)

3.无压洞身段

△4.工作闸门段(土建) 5.出口消能段 6.尾水段

△7.导流洞堵体段

8.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二、泄洪 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一)坝体引水工 程(含发电.灌 溉、 工业及生活 取水口工程)

三、枢纽 工程中的 引水工程

(二)引水隧洞及 压力管道工程

△1.进水闸室段(土建) 2.引水渠段 3.厂坝联结段

4.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1.进水闸室段(土建) 2.洞身段 3.调压井 △4.压力管道段 5.灌浆工程 6.封堵体 7.封堵闸

8.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1.进口段(指闸坝式) 2.安装间 3.主机段 4.尾水段 5.尾水渠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回填灌浆、固结灌浆、接缝灌浆 长隧洞暂时支洞 长隧洞永久支洞

土建,每台机组段为一个分部工程

安装工作量大时, 可单列控制盘柜安 装分部工程。房建工程按 GB 50300 —2001附录B划分分项工程

以每台机组安装工程为一个分部工程

6.副厂房、中控室

(一)地面发电厂房

工程

△7.水轮发机电组安装 8.辅助设备安装 9.电气设备安装

电气一次、 电气二次可分列分部工程 通信设备安装, 单独招标时, 可单列

L0.通信系统

为单位工程

11.金属结构及启闭 (起重)设备 拦污栅、进口及尾水闸门启闭

机、桥式起重机可单列分部工程 按GB 50300--2001附录B序号2、3、4、 5 、6 、8划分分项工程

含道路、建造小品、亭台、花坛、场 坪绿化、排水沟渠等

安装

四、发电 工程

△12.主厂房房建工程

13.厂区交通、排水及绿化

1.安装间 2.主机段 3.尾水段 4.尾水洞

土建,每台机组段为一个分部工程

在安装工作量大时, 可单列控制盘柜 安装分部工程。房建工程按GB 50300 —2001附录B划分分项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5.副厂房、中控室

(二)地下发电厂房

工程

6.交通隧洞 7.出线洞

8.通风洞 △9.水轮发机电组安装 10.辅助设备安装 11.电气设备安装 12.金属结构及启闭 (起重)设备 安装

每台机组为一个分部工程

电气一次、 电气二次可分列分部工程 尾水闸门启闭机、 桥式起重机可单列 分部工程

13.通信系统

通信设备安装, 单独招标时, 可单列 为单位工程

按GB 50300—2001附录B序号2、3、 4 、5 、6 、8划分分项工程

14.砌体及装修工程

△1.进水口闸室段(土建) 2.压力管道 3.安装间

4.主机段 土建,每台机组段为一个分部工程 5.尾水段

在安装工作量大时, 可单列控制盘柜

6.副厂房及中控室 安装分部工程。房建工程按GB 50300

—2001附录B划分分项工程

△7.水轮发机电组安装 每台机组为一个分部工程 8.辅助设备安装

9.电气设备安装 电气一次、 电气二次可分列分部工程

10.通信系统

四、发电 工程

(三)坝内式发电 厂房工程

通信设备安装, 单独招标时, 可单列 为单位工程

含梯步、路面、灯饰工程。电梯按 GB 50300—2001附录B序号9划分分项工程

11.交通廊道

12.金属结构及启闭 (起重)设备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安装

13.砌体及装修工程

按GB 50300—2001附录B序号2、3、 4 、5 、6 、8划分分项工程

1.变电站(土建) 2.开关站(土建)

地面升压变电

3.操作控制室

房建工程按GB 50300--2001附录B划 分分项工程

五、升压 变电工程

站、 地下升压变

电站

△4.主变压器安装

5.其他电气设备安装 按设备类型划分 6.交通洞 仅限于地下升压站 1.上游联结段 2.地基防渗及排水 A3. 闸室段(土建)

六、水闸 工程

泄洪闸、冲砂 闸、进水闸

4.消能防冲段 5.下游联结段

6.交通桥(工作桥) 含栏杆、灯饰等

7.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8.闸房 按GB 50300—2001附录B划分分项工程 1.上鱼室 2.井或者闸室 3.下鱼室

4.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1.进口段 2.槽身段

3.出口段

4.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一)鱼闸工程

七、过鱼 工程

(二)鱼道工程

(一)船闸工程

按交通部《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 288—93)表2.0.2— 1、表 2.0.2—2和表2.0.2—3划分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上引航道及导航建造物

按交通部JTJ 288 —93表2.0.2— 1、表 2.0.2—2和表2.0.2—3划分分项工程 按交通部JTJ 288—93表2.0.2 1、表 2.0.2—2和表2.0.2—3划分分项工程 含普通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制 作、 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钢构件安 装、承船厢制作、承船厢安装、升船 机制作、 升船机安装、 机电设备安装 等

按交通部JTJ 288 93表2.0.2— 1、表 2.0.2—2和表2.0.2 3划分分项工程 按交通部JTJ 288—93表2.0.2 1、表 2.0.2—2和表2.0.2 3划分分项工程 按交通部JTJ 288 —93表2.0.2— 1、表 2.0.2—2和表2.0.2 3划分分项工程 交通部 JTJ 288 — 93 表2.0.2 1 、表 2.0.2~2和表2.0.23划分分项工程

2.上闸首

3.升船机主体

八、航运 工程

(二)升船机工程

4.下闸首

5.下引航道

6.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7.附属设施

(一)永久性专用 公路工程 (二)永久性专用 铁路工程

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 80/1~2—2004)进行 项目划分

按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工程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划分

九、交通 工程

十、管理 设施

永久性辅助性生产房屋及生活用房按GB 50300 2001附录B及附录C进行项目划分

注:分部工程名称前加“△”者为主要分部工程。加“*”者可定为主要分部工程,也可定为普通分部 工程,视实际情况决定。

△1.堤基处理 2.堤基防渗 3.堤身防渗

△4.堤身填(浇、砌)筑工程

一、防洪 堤(1、2、 3级堤防 及堤身高 于6m的4 级堤防)

包括碾压式土堤填筑、土料吹填筑 堤、混凝土防洪墙、砌石堤等

(一)△堤身工程

5.填塘固基 6.压浸平台 7.堤身防护 8.堤脚防护

9.小型穿堤建造物

视工程量, 以一个或者同类数个小型穿 堤建造物为1个分部工程

(二)堤岸防护

1.护脚工程 A2.护坡工程 1.地基与基础工程 2.进口段

(一)涵洞

△3.洞身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1个或者数个分部工 程

二、交叉 连接建造 物 (仅限 于较大建 筑物)

4.出口段 1.上游联结段 2.地基与基础 △3.闸室(土建)

(二)水闸

4.交通桥 5.消能防冲段

6.下游联结段

7.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三)公路桥 (四)公路

按照JTG F 80/1 2004附录A进行项目划分

三、管理 设施

△1.观测设施

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房建工程按 GB 50300 —2001附录B 划分分项工程

公路按JTG F 80/1~2--2004划分分 项工程

通信设备安装, 单独招标时, 可单列 为单位工程

2.生产生活设施

(一)管理设施

3.交通工程

4.通信工程

注1:单位工程名称前加“△”者为主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前加“△”者为主要分部工程;

注2:交叉连接建造物中的“较大建造物”指该建造物的工程量(投资)与防洪堤中所划分的其他单位工程

的工程量(投资)接近的建造物。

部工程

以填筑为主。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 部工程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路面、 排水沟、 绿化工程、 桩号及 界桩埋设等

指渠顶以上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划分 为数个分部工程

以同类数座建造物为一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渠基开挖工程

以开挖为主。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

2.渠基填筑工程

一、引(输) 水河(渠)道

(一)明渠、暗渠

3.渠道衬砌工程

4.渠顶工程

5.高边坡处理

6.小型渠系建造物 1.上游引河段 2.上游联结段 3.闸基开挖与处理 4.地基防渗及排水 △5.闸室段(土建)

(一)水闸

6.消能防冲段 7.下游联结段 8.下游引河段 9.桥梁工程

10.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1.闸房

按GB 50300 —2001附录B中划分分 项工程

1.基础工程

(二)渡槽

2.进出口段 △3.支承结构 △4.槽身 1.进口段

二、建造物 (*指1 、2 、3 级建造物)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围岩软弱或者裂隙发育时, 按长度将洞 身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每一个

△(1)洞身段

分部工 程中有开挖单元及衬砌单元。洞身分 部工程中对安全、功能或者效益起控制 作用的分部工程为主要分部工程 围岩质地条件较好时, 按施工顺序将 洞身划分为数个洞身

(2)洞身开挖

开挖分部工程 和数个洞身衬砌分部工程。洞身衬砌 分部工程中对安全、功能或者效益起控 制作用的分部工

△(3)洞身衬砌

程为主要分部工程

2.洞身

(三)隧洞

3.隧洞固结灌浆 △4.隧洞回填灌浆 5.堵头段(或者封堵闸)

暂时支洞为堵头段, 永久支洞为封堵 闸

6.出口段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表 3(续)

分部工程

说 明

含开挖、砌(浇)筑及回填工程 含管床、管道安装、镇墩、支墩、阀 井及设备安装等。视工程量可按管道 长度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含开挖、砌(浇)筑及回填工程

1.进口段

(四)倒虹吸工程

△2.管道段

3.出口段

4.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1.基础与地基工程

(五)涵洞

2.进口段 △3.洞身 4.出口段 1.引渠

2.前池及进水池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二、建造物 (*指1 、2 、3 级建造物)

(六)泵站

3.地基与基础处理

4.主机段(土建,机电层地面以

以每台机组为一个分部工程

下) 5.检修间

按GB 50300—2001附录B中划分分 项工程

6.配电间

△7.泵房房建工程 (机电层地面

至屋顶)

△8.主机泵设备安装 9.辅助设备安装 10.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11.输水管道工程 12.变电站

13.出水池

14.观测设施

15.桥梁(检修桥、清污机桥等)

以每台机组安装为一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七)公路桥涵

按照JTG F 80/1—2004附录A进行项目划分

(含引道) (八)铁路桥涵 按照铁道部发布的规定进行项目划分 (九)防冰设施(拦冰

按设计及施工部署进行项目划分 索、排冰闸等)

三、船闸

工程 四、管理 设施

按交通部JTJ 288—93表2.0.2— 1、表2.0.2—2和表2.0.2—3划分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管理处(站、点)的 按GB 50300—2001附录B及附录C进行项目划分。 观测设施及通讯设施 生产及生活用房 单独招标时,单列为单位工程

注1:分部工程名称前加“△”者为主要分部工程;

注2:建造物级别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8—99)第2章规定执行; 注3:*工程量较大的4级建造物,也可划分为单位工程。

3.2.1 本条是进行项目划分的基本原则。条文中的工程结构特点指建造物的结构 特点,如混凝土重力坝,可按坝段进行项目划分,土石坝则应按防渗体、坝壳及排水 堆石体等进行项目划分。 施工部署指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各建造物施工时期的安排。 同 时,还应遵守有利于施工质量管理的原则。

3.2.2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在满足 3.2.1 条规定的前提下,本条对枢纽工程、堤 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的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做了如条文所述规定。引水(渠道) 工程级别按 GB50288--99 规定执行。

除险加固工程因险情不同, 其除险加固内容和工程量也相差很大, 应按实际情况 进行项目划分。 加固工程量大时, 以同一招标标段中的每座独立建造物的加固项目为 一个单位工程, 当加固工程量不大时, 也可将一个施工单位承担完成的几个建造物的 加固项目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3.2.3 条文中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指同种类分部工程 (如几个混凝土分部工 程)的工程量差值不超过 50%, “投资不相差太大”指不同种类分部工程(如混凝土分 部工程、砌石分部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分部工程……)的投资差值不宜超过一倍。

对除险加固工程可根据整治内容,按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部工程的划分。 3.2.4 《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对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及堤防工程中常见单元工程如何 划分都有规定, 《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 应按本条规定进行划分。 目前水利行业尚无引水(渠道)工程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条提出了其单元工程 划分原则,并在 3.1.1 条文说明中列出了项目划分表。

3.3.3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部署的重新调整等诸多因素,需要 对工程开工初期批准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从有利于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施 工质量检验评定结果的合理性, 对不影响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 程、重要隐蔽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的局部调整,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和施 工单位进行。 但对影响上述工程项目划分的调整时。 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 行确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