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取定标”暂⾏规则
根据《榆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招投标抽取定标意见(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随机抽取操作平台
“随机抽取”⼯作,是由招标⼈和投标⼈按照本规则规定步骤,通过操作“随机摇号器”依次完成随机抽取,“随机摇号器”由榆林市建设⼯程交易中⼼监制。⼆、“中标编号”的抽取
评标程序结束后,⾸先由招标⼈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符合中标条件的合格投标⼈数量,确定摇号器内的编号球数量和编号,原则上编号按照1、2、3、…⾃然数顺序排列。并由招标⼈代表按照“随机摇号器”的操作规范,随机抽取出⼀个招标标段的“中标编号”和依次确定的两个“中标候选号”,多标段的以此类推,依次确定各个标段的中标编号。同时由相关⼈员做好登记记录和签字确认⼯作。
三、“中标匹配号”的抽取
“中标编号”抽取⼯作结束后,符合中标条件的合格投标⼈通过两轮“随机抽取”的⽅式,抽取出各⾃的“中标匹配号”。选⽤与抽取中标编号同⼀的摇号器和编号球进⾏操作。第⼀轮:根据递交标书的先后顺序,由招标⽂件规定的投标⼈代表,按照“随机摇号器”的操作规范,随机抽取出第⼆轮抽取顺序编号;第⼆轮:按照第⼀轮随机抽取的编号顺序,由同⼀投标⼈代表再次进⾏随机抽取出⼀个编号,该编号即为投标⼈的“中标匹配号”。同时由相关⼈员做好登记记录和签字确认⼯作。四、定标
将投标⼈经过两轮“随机抽取”出的“中标匹配号”,与招标⼈随机抽取出的“中标编号”和“中标候选号”进⾏匹配,编号相同的成为相应的“中标⼈”和“中标候选⼈”。五、监督职责
招标⼈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按步骤依次组织实施随机抽取定标程序。由招标⼈代表和投标⼈代表完成随机摇号的操作,其他⼈员不得代替。市建设⼯程交易中⼼⼯作⼈员负责“随机摇号器”的⽇常保管和维护、使⽤前操作规范、注意事项告知和现场引导⼯作,并及时处理摇号器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公证处⼯作⼈员现场全程监督抽取过程,负责摇号器、编号球的检验和装取⼯作,并即时公布抽取结果。各招投标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任何单位和个⼈不得⽆理⼲扰抽取过程。六、资格预审采⽤有限数量制的,参照以上规则随机抽取确定规定数量的合格投标⼈。本规则由榆林市建设⼯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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