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焦XX,男, 1982年11月9日出生,河南唐河县人。
被申请人:南京XX车业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24500.00元(3500X7)。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合计79304.30元,其中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2297.9元,双休日加班费47674.4元,正常工作日加班费19332.00元。
3、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假的补偿9654.00元(5天X4年X160.9X300%)。
4、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合计29431.50元。
5、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38500.00元。
6、 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05年8月至2008年5月期间、2008年11月至2010年月4月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7、 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为申请人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
关系转移手续。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焦XX系被申请人公司售后服务部从事维修的工作人员。自2005年7月24号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以来,申请人对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但是期间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在我的一再要求下公司与我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在这期间我的月均工资在1900左右。到了2010年1月份我的工资为2700每月,工资每月部分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2011年1月份工资增加到每月3500元。
但是2011年年底时,被申请人没有结清当年度的工资给我,要我以借条的形式向公司借了3000元才回家过年;而且2011年8月份因我妻子生小孩而请假回家休息一个月期间的工资也不发放给我。今年春节上班后,与公司交涉至今一直没有结果,甚至还直接从我现在的工资当中扣去借款。
2012年4月24日下午,公司告知我要给我加大劳动任务量,而且 2012年工资要降到每月2300左右,并说要干就干不干就走人。由于与之前工资和劳动任务量相差太大,所以我就没同意。
鉴于公司拖欠我的正常工资和加班费的情况,故我只好选择解除劳动关系。为此,申请人于 2012年5月4日向被申请人发出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要求支付相关补偿金和和加班费的请求,但是被申请人一直拒不履行法律的相关义务。因而,特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处理。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
附:
2010年日均工资:2700/21.75=124
休息日加班工资:104*124*200%=25792
法定假日加班资:11*124*300%=4092
正常工作日加班:每个星期7个小时X4X12X124/8 X150%=7812
合计37696.00
2011、2012年日均工资:3500/21.75=160.9
2011年度加班工资 :
休息日加班工资:52天*160.9*200%= 16733.6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1天*160.9*300%=5309.7
正常工作日加班:每个星期6个小时X4X12X160.9/8X150%=8640
合计:30683.30
2012年度加班工资:
休息日加班工资:16*160.9*200%= 5148.8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6*160.9*300%=2896.2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每个星期6个小时X4X4X160.9/8X150%=2880
合计:10925.00
加班工资总计:79304.30元,其中双休息日加班工资为47674.4元,法定假日加班工资为12297.9元,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为19332.00元。
拖欠的工资细数
2011年度1—12月份工资实际发放情况分别是(9月份未发):
2197.50+2319+2265.50+2465+2131.5+2453+3019.5+2952+2195+2622+155=24775.00
2011年度1—12月份工资应该发放情况:12X3500=42000
2011年度1—12月份拖欠工资数额:42000.00-24775.00=17225.00
2012年度1—4月份工资实际发放情况(4月份未发):
954+402+437.5=1793.50
2012年度1—4月份工资应该发放情况: 4X3500=14000
2012年度1—4月份拖欠工资数额:14000-1793.50=12206.50
合计拖欠工资数额:29431.50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