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或分项 贵安新区茶园路道路工程第二合同段 深基坑开挖 施工单位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l .深基础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区域内建筑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图。 (3)场地内和邻近地区地下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设年份等。 (4)邻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基础情况,如有裂缝、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2.深基础工程施工,应根据四周场地及有关地质资料、实际开挖深度,确定采用支护形式,放坡坡比是否与设计吻合。 3.深基础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对支挡结构及相关位移要定期观察测试,并作好记录。对于较重要和较危险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也要定期观察记录。 4.深基础施工,由于降水、土方开挖等因素,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的使用安全时,应事先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固、改迁等,特别是各种压力管道要有防裂措施,以确保安全。 5.深基础开挖,须布置地面和坑内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对土坡、坑壁冲刷而造成坍方。 6.坑边一般不宜堆放重物,如坑边确须堆放重物,边坡坡度和板桩墙的设计须考虑其影响;基坑开挖后,坑边的施工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规定的荷载值。 7.严禁在高边坡及危险地段搭建工棚。 8.深基础施工时,在安全、劳动保护、防水、防火、爆破作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上下深坑要有可靠的、数 量足够的安全通道。 9.基坑开挖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坑壁支护结构: (1)因放坡开挖工程量过大而不符合技术经济要求; (2)因附近有建(构)筑物而不能放坡开挖; (3)边坡处于容易丧失稳定的松散土或饱和软土; (4)地下本丰富而又不宜采用井点降水的场地; (5)地下结构的外墙为季重的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 10.基坑支护结构,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邻近建(构)筑物、施工环境和方法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大型深基坑可选用钢木支撑、钢板桩围堰、地下连续墙、排桩式挡土墙、旋喷墙等作结构支护,必要时应设置支撑或拉锚系统予以加强。在地下水丰富的场地,宜优先选用钢板桩围堰、地下连续墙等防水较好的支护结构。 11.基坑的支护结构在整个施工期间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尚应具有良好的隔水防诵性能。设计时应对安装、使用和拆陈支锚系统的各个不同阶段进行相应的验算。 12.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13.土方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土方开挖方案进行; 14.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2-1.5M高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15.任何人严禁在坑底休息; 16.基坑上口周边必须用细石砼做挡水台和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保证边坡的稳定; 17.夜间挖土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18.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19.开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20.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2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 22.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23.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 24.基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或围网,高度不低于1.2M,人员不得趴在栏杆上往坑底看; 25.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攀边坡上下; 26.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不得放手让车自动翻转; 27.基坑清土时,应从中央开始,退向坑边,已清理好的地方不再上人,浇筑砼时,施工人员可站在木板上操作,尽可能减少对基底土的扰动; 28.重物距边坡应有一定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部不超过1.5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1M; 29.挖土机也按规定离坡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一般距离不小于1-1.5M; 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 30.坑上人员不得向坑内扔抛物品,避免物体打击事故; 31.土方外运时,在门口设立清扫站,派专人拍实车上的土,扫干净车轮上的土,确保道路上无遗洒,并设专人洒水降尘; 32.土方开挖时,禁止酒后作业,严禁嬉戏打闹,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审核 交底人 被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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