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地下室区域多采用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外架连墙件是与建筑物连成整体,是保证外架稳定及安全的重要构件。目前对质量要求越来越严,若连墙件采取与建筑物相连形式,会在地下室外墙留置洞口,对后期地下室外墙渗漏造成极大的风险。本文就地下室外墙质量前提下如何保证外架稳定及安全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地下室;外架;连墙件; 前言
外墙脚手架是建筑物施工的必要防护和操作设施,连墙件是连接脚手架和建筑物的构件。如果脚手架连墙件不安全牢固,就容易造成架体坍塌和施工中的群死群伤。因此对连墙件的拉接质量,必须认真对待。 一、连墙件的作用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可以看成是由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组成的特殊的多层多跨框架钢结构: 1.脚手架连接杆件的扣件节点,在荷载作用下具有相当的抗转动能力,但由于扣件本身质量和拧紧程度均影响节点的抗转动能力,因此此框架为半刚性节点框架;脚手架的横向宽度比其纵向长度﹑竖向高度要小得多,因此对一面墙的脚手架又可视为一块“格构式”平板,由于它在垂直于建筑物表面方向的刚度较差,远小于其纵向,因而脚手架必须依靠与建筑物的可靠连接才具有承受其自重、施工荷载和风荷的能力。
2.连墙件为脚手架与结构主体之间的撑拉杆和限制脚手架纵向自由变形长度的约束连杆,并作为承受水平力作用的支座。
①约束脚手架在竖向荷载作用下的变形,减少立杆计算长度,增强脚手架横向刚度,提高其向内或向外的抗倾覆能力和承载稳定性。
②抵抗风荷载及其他水平荷载作用并传给工程结构。
③抵抗因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内力,使内力重新分布,以降低架体内部的集中应力,避免架体出现局部破坏。
④加强脚手架整体、或局部或薄弱方向的刚度。 二、连墙件的设置要求 1、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如下表: 注:h-步距; la-纵距。
2、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②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③应优先采用鉴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3、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4、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5、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6、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三、为避免地下室外墙质量受损选用的连墙件形式
1、为避免地下室外墙留置洞口,破坏其整体性。此位置可采用斜撑方式固定架体,间距6m一道。因受施工工作面影响,局部无法设置斜撑可采用顶托方式在支护桩上支撑架体,间距同连墙件设置即两步三跨等。如下图: 四、连墙件拆除的安全措施 1、拆除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2、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3、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4、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当单、双排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总而言之,脚手架搭设和使用过程中,既要方便施工也要保证安全,必须严格按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设置和管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4]何树东,《科技信息-建筑与工程》200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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