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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伤亡赔偿标准

时间:2024-04-11 来源:世旅网
建筑⼯地伤亡赔偿标准

建筑⼯程承包施⼯是⽬前建筑施⼯中普遍采取的⼀种建筑施⼯⽅式。但是在建筑施⼯过程中,将施⼯作业层层分包后因为忽视安全管理致使安全事故频频发⽣,给受害者造成了巨⼤伤害。那么建筑⼯地伤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建筑⼯地伤亡赔偿标准

第⼗六条 【⼈⾝损害赔偿】 侵害他⼈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出的合理费⽤,以及因误⼯减少的收⼊。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伤保险条例》【第三⼗九条】 职⼯因⼯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伤保险基⾦领取丧葬补助⾦、供养亲属抚恤⾦和⼀次性⼯亡补助⾦:

(⼀)丧葬补助⾦为6个⽉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

(⼆)供养亲属抚恤⾦按照职⼯本⼈⼯资的⼀定⽐例发给由因⼯死亡职⼯⽣前提供主要⽣活来源、⽆劳动能⼒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40%,其他亲属每⼈每⽉30%,孤寡⽼⼈或者孤⼉每⼈每⽉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之和不应⾼于因⼯死亡职⼯⽣前的⼯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政部门规定;

(三)⼀次性⼯亡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均可⽀配收⼊的20倍。伤残职⼯在停⼯留薪期内因⼯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款规定的待遇。

⼀级⾄四级伤残职⼯在停⼯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款第(⼀)项、第(⼆)项规定的待遇。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度的加⼤进⼀步推进农村城镇化,都使得建筑⾏业得到了长⾜的发展。但⼀些建筑施⼯企业为了追逐⾼额利润在事故发⽣后拒绝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在现实当中,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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